为深入推进《四川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在我市实施,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利用重大活动档案,今年,我市将推行《重大活动信息备案制》。各单位需在重大活动举行前15个工作日内告知同级档案部门;组织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活动结束之后60日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对于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造成重大活动档案不齐全、不完整的或不申报、不按规定移交的,档案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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