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雅安实现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106.26亿元,同比增长16. 4%。全市拥有个体私营企业50518户,比去年增加3968户,增长11%;注册资金99.9亿元,比去年增加18.7亿元, 增长23%,户均注册资金19.77万元,比去年增加2.33万元;新增就业人数1.52万人,实现税收5.31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市税收的比重为25.7%,比去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为67. 7%,拉动全市经济增长7.8个百分点,对全市民营经济的贡献率达96. 9%,拉动民营经济增长16个百分点
目标明确强执行 结合实际抓落实 ——各县区局传达学习周广平局长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008年11月5日,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工作会召开,周广平局长传达学习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并结合会议精神作了题为《求真务实谋发展提速,乘势而上抓工作升位,奋力推进雅安工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今后雅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两大工作目标”和“四个三工作思路”,为全市工商系统站在新起点、增添新举措、谋求新跨越,进一步推进雅安工商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结束后,各县区局迅速传达学习和贯彻领导讲话精神,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本地贯彻落实意见。 雨城区局在加强学习、领会要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和明年的工作重心在于着力“四个抓手”:一是抓基础工作。着力理清基础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作责任,着眼夯实组织基础、队伍基础、素质基础、业务基础。从细节入手,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基础工作有新进展、有突破;二是抓机制建立。拟在今年内探索建立新的市场巡查机制、行政执法机制、行政服务机制、经济户口监控机制、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12315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协会运作机制、经费运行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10项工作机制;三是抓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作风建设,以队伍“六查”教育整顿活动为载...
加强节日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元旦、春节临近,雅安市工商局及时制定措施、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节日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市民消费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22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下发《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全市工商系统结合职能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做出安排部署。 印发《雅安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工作的通知》,强化节日市场监管。以粮、油、酒、奶制品、肉类、蔬菜、禽蛋、礼品、保健品、御寒用品、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品为重点品种,以超市、集贸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市场检查,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散布虚假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执法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收缴三无、过期、劣质烟花爆竹等不合格和不准销售的产品。加强节日旅游市场监管,开展农贸市场安全大检查,做好节日应急预警值班。24小时畅通12315申诉举报电话,确保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者举报、投诉,努力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
中国地震局令 第7号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1月16日经中国地震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宋瑞祥 二〇〇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 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国务院决定。 第六条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联系,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
一、审批事项名称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二、办理机构 雅安市科技局成果科 三、办理程序 申请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三)设奖组织或者个人的基本情况; (四)承办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情况; (五)评审机构组成人员情况; (六)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七)奖励经费来源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奖项,报局领导批准。经批准登记的奖项市科技局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示七天,无争议的奖项颁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批机关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并于接到登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30个工作日。 四、办理依据 1、科技部3号令《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2、《雅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雅府发[2002]8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组织无公害农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第七条 国家鼓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调整。 第八条 国家适时推行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 第二章 ...
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农作物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 (一)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 (二)马铃薯微型脱毒种薯。 第三条 下列种子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 (一)无性繁殖的器官和组织,包括根(块根)、茎(块茎、鳞茎、球茎、根茎)、枝、叶、芽、细胞等; (二)苗和苗木,包括蔬菜苗、水稻苗、果树苗木、茶树苗木、桑树苗木、花卉苗木等; (三)其他不宜包装的种子。 第四条 种子加工、包装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五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名录,报农业部备案,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雅安银监分局不断完善行风监督措施 雅安银监分局始终把树立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的监管形象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分局行风评议质量得到提升。 一是坚持召开年度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听取每一位行风监督员的建议、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建立完善与地方纪检监察、纠风办的工作汇报和沟通机制,主动争取指导和帮助。 三是探索年度走访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采取暗访、适时走访、事后跟踪等方式,了解分局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通过发放评议表,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听取内部职工、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分局行风建设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