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局 :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15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医保、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雅安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现印发你们。各县(区)要参照市级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专班和运行机制,共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雅安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 费用保障协调机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15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医保、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
《四川省促进川菜走出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雅安市贯彻落实方案》 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促进川菜走出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雅安市贯彻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9日 四川省促进川菜走出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雅安市贯彻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川菜走出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川办发〔2018〕18号)精神,弘扬川菜文化,提升“雅安味道”特色美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餐饮经济新的增长极,带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的安排部署,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发展原则,以打造“雅安味道”特色美食品牌为抓手,主动参与重塑川菜体系标准,推进特色美食标准化建设、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知名度、壮大产业规模,把“雅安味道”特色美食培育成为雅安市对外开放的...
各县(区)民政局、人社局,市级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2023年5月29日至6月4日,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雅安市第三届养老管护人员培训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全市各养老机构共9支参赛队的31名养老护理员选手参加了竞赛,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选手戒骄戒躁,继续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苦练技能本领,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养老护理行业中掀起学技术、竞技能、比贡献的热潮,激发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爱岗敬业、争当技术能手的热情,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附件:雅安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名单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雅安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1名) 杨 娟(雅安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 二等奖(2名) 郑斯羽(雨城区人民医院医养中心) 乐 蕊(芦山县龙门镇中心卫生院医养中心) 三等奖(3名) 杜 丹(雅安市人民...
《雅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聚力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综合窗口改革落地见效,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省时间、少跑腿、就近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建设,实现“一窗受理、全域服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12月前,实现以下关键目标。 (一)制定《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规程》,发布第一批“全市通办”事项...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2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县(区)于3月31日报送3月20日至31日的祭扫服务总体情况。4月1日至5日每日14时前报送《2023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4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任小兵,联系方式:0835-2368272。 附件:1.雅安市民政局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20号)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6家单位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措施》的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合理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提出以下措施。 一、容缺办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许可手续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建设用地,办理相关许可后可按规划条件分期开发。开发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及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可先行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期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住宅、住宅兼商业、商业兼住宅等)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余款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三、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新闻发布会】解读:《雅安市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雅安市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雅安市贯彻《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聚焦扩大有效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一)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其中市县部分,市区按4:6分担、扩...
详见附件!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确定雅安至金堂客运票价的报告》(蜀运司发[2009]字第27号)收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改革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5]209号)和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2005]10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雅安至金堂途经高速的中型中级客车的客运票价核定为49.92元/人(不含旅客站务费)。执行时间从2009年2月16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各县(区)物价局、中石油雅安销售公司: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09]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5日零时起,我市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细价格见附表一)。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市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表二。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最高批发价格另文下达,在文件未出台前可暂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各地中石油企业要确保市场供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 六、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市物价局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一、雅安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二、雅安市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