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6日,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编制的《雅安市均诚矿业有限公司塘口村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矿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 0835-2823823 附件:雅安市均诚矿业有限公司塘口村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2018年9月7日 附件: 雅安市均诚矿业有限公司塘口村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雅安市均诚矿业有限公司塘口村建筑用砂岩矿,位于雅安市城区194°方向,直距21 km,为生产矿山。矿区范围面积0.0273km²。矿山采矿许可证确定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7日,其中设计服务年限约8年,剩余服务年限约6年8个月。设计开采规模为4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 方案对矿山各评估单元进行了现状与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预防措施主要包括边坡监测、修建排水沟、挡土墙等;矿山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其中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于2015年5月4日受理了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21000锭棉纱纺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652514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1 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21000锭棉纱纺织项目 芦山县芦阳镇寇家坝 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 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 2015.5.4 附件:全文公示 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doc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座落 1 ...
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经我局审核,拟同意高志均同志按从事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835—7227142 、0835—7222422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原工作单位 从事特殊工种名称 特殊工种起止时间 1 高志均 男 1965.07 1991.06 天全县水泥厂 立窑看火工 1991.06-2001.12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申请人刘芝均因继承母亲周文芬位于荥经县严道街道人民路东二段(东经桃苑)7栋1单元4楼2号的一半住宅房产(产权证书号:荥经县房权证严道镇字第01274号、荥国用(2008)第0168号),于2023年9月8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依法对上述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公示期: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835-7620469 联系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小西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荥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8日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 权利 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九襄 镇枣林 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 人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建房时间 用 途 备注 1 詹仕刚、曹娟、詹鹏志 汉源县九襄镇枣林村3组 90 270 2010 宅基地 2 曹勇、王雪琴、曹康乐 汉源县九襄镇枣林村3组 90 270 2010 宅基地 3 詹良明、刘琼秀、何兴霞、詹仕均、詹洵彬 汉源县九襄镇枣林村3组 150 300.79 1990 宅基地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章) 2023年...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五、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5月18日我局拟对《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21000锭棉纱纺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652514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1000锭棉纱纺织 项目 芦山县产业集中区 四川省贵均纺织有限公司 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 (1)该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要求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新增设的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纺纱、织造等车间生产时产生的粉尘,要求按照环评要求经收集后由JYFO-08型蜂窝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是纺织企业的主要污染,来源于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和络筒机等。企业必须从环保角度考虑,合理布置厂平,选用低噪的环保型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如双层隔音墙体,张贴吸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