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实行甲类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控工作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所有乘坐来自武汉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长途汽车)或自驾进入我市的人员,应在出入站口主动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二、凡从武汉到我市的人员,或到我市之前两周内有过湖北旅居史,或接触过发热且有上呼吸感染道症状的人员,请在发布通告之日起,立即主动前往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并接受健康随访。三、凡市内人员或从市外到我市的人员,此前两周内有过湖北旅居史,或接触过发热且有上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密切关注自身体温,一旦出现干咳、发热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先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台接受预检,并主动告诉医务人员近期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检查。四、请全体市民近期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会,不到人多的地方;出行戴上医用口罩;家中常开窗通风;常洗手,避免脏手接触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胳膊肘遮住口鼻。五、在本次防控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实行甲类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控工作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所有乘坐来自武汉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长途汽车)或自驾进入我市的人员,应在出入站口主动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二、凡从武汉到我市的人员,或到我市之前两周内有过湖北旅居史,或接触过发热且有上呼吸感染道症状的人员,请在发布通告之日起,立即主动前往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并接受健康随访。三、凡市内人员或从市外到我市的人员,此前两周内有过湖北旅居史,或接触过发热且有上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密切关注自身体温,一旦出现干咳、发热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先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台接受预检,并主动告诉医务人员近期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检查。四、请全体市民近期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会,不到人多的地方;出行戴上医用口罩;家中常开窗通风;常洗手,避免脏手接触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胳膊肘遮住口鼻。五、在本次防控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
1月28日,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医保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全县53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情况,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企业加强认识,认真落实防控工作,明码标价、合法合规经营,严禁哄抬价格。 随后,53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药械诚信经营及质量安全承诺书》。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责任意识,鼓励商家积极补充货源,保障市场需求,严防哄抬物价及药品质量问题发生。
全县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市、县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要求,现就我县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全面停课停训,并做好退费、调课等后续工作。 二、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于即日起,停止寒假班教育活动,在未收到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学,并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 三、进入幼儿园(培训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在学校入口处张贴温馨提示。 四、寒假期间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配齐体温测试仪器等设备,严格落实疾病防控相关要求。 五、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荥经县教育局 2020年1月25日
1月27日,县委书记冯俊涛,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显泽带领县级相关领导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县级相关部门参加。 冯俊涛一行先后来到农贸市场、泰来超市、老百姓大药房,实地查看活禽售卖区关闭、食品供应、药品和口罩销售情况后冯俊涛强调,一是要及时清扫垃圾,做到每天消杀,并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二是要做好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管控,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三是要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抗病毒类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酒精等产品的价格和质量监督。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1月27日,汉源县委书记郑朝彬主持召开县委第十四届第14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汉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上,汉源县委书记、县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郑朝彬作了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防控指挥部指挥长覃建生传达学习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精神,县卫生健康局通报了全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县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九襄镇分别作了汇报发言。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严密的措施、更加有力的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硬仗,守护好全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二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施策,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坚决落实好全省Ⅰ级响应必须采取的措施,坚决做好卡点防控、底数摸清、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我县。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压...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经开区,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按照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迟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和人员到岗到位纪律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我市区域内其他企业、工地复工复产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二、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严格工作纪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确保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对单位返雅人员和外来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