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芦山,林海涌动着新绿。这个森林覆盖率高达78.25%的川西县城,153.86万亩林地既是生态屏障,也是防火战场。近日,记者走进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护林员巡山护林的身影,与山巅盘旋的无人机共同勾勒出森林防火图景。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期,芦山县各乡镇(街道)积极响应,强化防控举措,严格落实各项火险防控措施,筑牢防灭火安全屏障,守好青山绿水,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预计18日夜间阴天有分散阵雨或雷雨,19日白天多云间晴,24小时最低气温:11~13℃,最高气温:27~30℃;19日夜间到20日白天多云;20日夜间到21日白天阴天有小雨。午后风力较大时应尽量避免靠近广告牌等易倒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受灾群众陆续搬入安置小区板房 4月20日8时02分,这个春日的周末本该是美好的一天。但芦山县突发7.0级强烈地震,顷刻间,家园尽毁,山河失色,草木含悲。上百个家庭痛失至爱,上万间房屋轰然倒损,十万多群众财产受损,让刚刚走出“5·12”汶川特大地震阴霾的芦山再遭重创。 灾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群众,李克强总理第一时间赶赴芦山县,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单位决算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县财政局批复(芦财办〔2025〕4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现将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单位决算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1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确定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
为切实消除暑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有效加强安全监管,7月17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卫健、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芦山县内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安全联合检查。此次联合检查重点对暑期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经营资质、收费标准、价格公示及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托管服务机构的明码标价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共检查校外托管服务机构9家次(其中1家中学、2家幼儿机构),指导整改问题7个。下一步,芦山县...
为摸清县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家底”,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7月2日,县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县属监管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通过查阅台账、询问沟通等方式,结合实地盘点固定资产情况,核查固定资产账实一致性,评估资产使用效益。检查组现场反馈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
预计17日夜间多云,18日白天多云转阴,24小时最低气温:11~13℃,最高气温:27~30℃;18日夜间到19日白天晴间多云,夜间阴天有阵雨或雷雨;19日夜间到20日白天多云间阴,夜间沿山有分散小雨。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县财政局批复(芦财办〔2025〕4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现将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