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县纪委监察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一是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杨宗勇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制、人员、经费保障“四到位”,同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定了详细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委共在芦山县电子政务网站公开工作动态、信息、重要文件等政务信息220余条,圆满完成了县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县纪委监察委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要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工态、领导重要讲话、工作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县纪委监察委虽然完成了全县信息公开任务,但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不够多,覆盖面不够广;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4月24日,芦山县“牢记使命 跨越奔康”第26届“文明杯”趣味运动会在县体育馆召开,我局由副局长陈君带队,共计23名干部职工参加运动会。 在比赛过程中,每位运动员都全身心投入参赛项目中,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相互鼓励,圆满完成全部参赛项目并在“摸石过河”项目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通过此次运动会,我局干部职工增强了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展现出了食药监人不畏艰难、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
我局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芦山县委员会委托并依据我局对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程序,由“四川红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芦山县委员会负责实施的芦山县青少年帮扶服务中心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于2018年2月11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本工程项目经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芦山县“4·20”灾后恢复重建投资计划与审批事项分类表》的通知(芦发展固〔2014〕975号)及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芦山县“4·20”灾后恢复重建投资计划与审批事项分类表(修订)》的通知(芦发展固〔2016〕45号)。芦山县青少年帮扶服务中心建设性质为新建;重建方式为异地重建;重建内容为占地5亩,建青少年帮扶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为全县青年团提供维权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志愿帮扶等服务;估算投资1006万元,根据《关于调整芦山县青少年帮扶中心项目资金来源并追加安排资金的批复》(芦发展固〔2017〕415号)芦山县青少年帮扶中心项目估算由1006万元调整为1178万元。其中:社会捐建资金786万元(江苏团省委、江苏青基会、鞠萍等39万元),追加安排中央灾后重建资金392万元。 (二)、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2014年8月2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按照芦山县政府交办,芦山县审计局对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芦山县清仁乡大板村河湾新村聚居点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核情况如下: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568000元,送审结金额1771614元,审定结算金额1567756.61元,审减金额233857.39元,审减率13.90%。
我局接受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委托并依据我局对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程序,由我局审计组对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芦山县清仁乡同盟村聚居点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于2017年11月13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芦山县清仁乡同盟村聚居点经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芦山县清仁乡同盟村聚居点立项的批复》(芦发展固〔2014〕540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在同盟村聚居点内修建一条总长650米的施工便道,宽5米,开挖土方1000立方米,连砂石道路基层回填1625立方米,场地平整782平方米,安装涵管11米,两端修建沉沙池。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59万元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二)、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由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依法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于2013年10月22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该项目中选施工单位为湖南凯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金额133572.00元;本工程于2013年10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20日历天。该项目 2013年11月1日取得项目开工令正式开工,并于2013年11月21日通过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 (三)、送审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清仁乡人民政府...
12月6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办主任王东到县法院调研指导相关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程书,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何力等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中,王东一行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庭、调解室、多媒体会议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基础建设、审判工作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重点询问了司法体制改革、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座谈会上,院长李亚峰就立案信访、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简要汇报。王东对县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法院围绕工作大局,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积极作为,尤其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值得肯定。同时,王东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工作建议:一是履行好审判、执行职能。扎实推进“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开展,着力形成大信访、大政法格局。二是保障好经济发展。要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充分发挥法院主力军作用,为芦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助力。三是维护好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尽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完成好司法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规定动作上出牌,同时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五是建设好干警队伍。要抓好法院干警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在县法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队伍。
近日,芦山县政协副主席余德明组织相关委室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查看了珍惜苗木种植基地、猕猴桃种植基地、污水处理厂和园区内部分企业生产基地,现场听取了相关产业的概况介绍,对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座谈会上,在听取管委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调研组结合平时了解,对农业园区发展现状表示满意。同时,针对园区规划落地、农旅结合、企业管理和协调、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下一步,县政协将继续收集和整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对策,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力争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效果,助推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8月12日上午9:00,芦山县安居房小区命名征集工作座谈会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芦投公司、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芦阳镇、先锋社区、金花社区负责人、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2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芦山县安居房小区的基本情况、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小区命名的重要意义。此次小区的命名一方面要体现芦山人民感恩的情怀,另一方面提升芦山整体形象。参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小区命名讨论,反复进行磋商,最后一致初步确定了平安院(原平安路安居房)、康乐苑(原乐家坝安居房)、德心园(原新芦山中学安居房)三个小区名称。通过此次会议,为我县安居房小区命名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组建三项扶贫基金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设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川财办〔2016〕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组建工作,规范基金使用管理。近日,我县制定印发了《芦山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产业扶持基金筹集与使用,资金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
3月21日,我局现场检查芦山县苗溪水库、沫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正在进行临库路挡墙施工、栈道基础浇筑、临库路面夯实等工作。我局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增加施工班组,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该项目按时完工,早日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