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执勤安保等任务,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火灾扑救、排除险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开业许可、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参与处理火灾事故指导和督促乡镇(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的统计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方面的统计数据。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配合市级做好征集立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的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履行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八)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24年4月)
(一)划出职责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后,县水利局相应职责调整为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划转后,县水利局相应职责调整为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4.将城市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城市防洪排涝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以及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等职责分别划归县水利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其中,县水利局承担的相应职责,由河湖资源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 (二)新增优化职责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以四川省水利厅、雅安市水利局职责调整为依据,县水利局新增或优化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将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职责调整为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将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职责调整为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新增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均由河湖资源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 2.新增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职责调整为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
石棉县财政局主要职能职责:(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 制定 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 制定 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 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中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五)组织 制定 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 制定 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制定 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制定 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制定 和组织实施需要全县统一...
石棉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 制定 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 制定 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医疗单位人事、劳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晋职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负责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工作安排。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 制定 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巩固拓展 脱贫攻 坚成果有关工作。 (更新时间: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