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1 行政许可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 对外经济贸易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4.《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中...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市公安局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动态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现将市公安局市本级权责清单(2022年本)公告如下:市公安局市本级权责清单共838项,其中: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687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检查43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详情见附件)。附件:1.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权责清单(2022年本) 2.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本) 雅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3日
宝兴县乡镇权责清单(2020年本)
详见附件
见附件。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2 行政给付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2.《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县法律援助中心 1.受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2.审查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查本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 3.《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条 追责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0835-7621212 0835-7622565 3 行政给付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 2.《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 县司法局 1.受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本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案...
详情请见附件。
根据《石棉县行政权力清单(2021 年本)》,石棉县财政局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对应责任,形成相应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1.石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权责清单(2021年本) 2.石棉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股权责清单(2021年本) 3.石棉县财政局综合绩效管理股权责清单(2021年本) 石棉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