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选择在城市安家,想将子女带在身边,但子女户口不在本地。父母离异,根据判决需要迁移子女户口。父母一方去世,需要迁移子女户口。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关系重大,有很多情况会涉及迁移子女户口,群众也期待一种更方便的户籍迁移办理方式。 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天全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依托“天府通办”APP平台,优化户籍迁移办理流程,在“婚育生养”专区中推出了天全县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服务,让掌上迁户成为可能,群众办理不必久等。 此外在 “天府通办”APP上办理材料一目了然,办理进度随时可查,办理结果了然于心。 一、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01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并登录“天府通办”APP。 02选择“雅安市本级”分站点,点击“便民”页面,下拉找到“婚育生养”专区。 03点击“天全县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请”服务,按系统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再上传图片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即可。 04申办成功后,您可在 “我的”功能中,点击 “我的办件”。实时查看办件进度等相关信息。 二、办理时部分所需材料要求 入户申请图片: 内容应包含父母子女具体情况,户籍地址要精确详细,迁移子女户籍的原因也要详细说明...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 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户口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近日,天全县公安局两路派出所在开展“一标三实”及无户人员清理工作中,为一儿童解决了无户口困扰。 据了解:天全县两路乡居民张某某于2008年6月1日与一男子非婚生下孩子赵某某,赵某某至今未上户。转眼8年过去了,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成了赵某某一家最大的烦恼,给生活、读书等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两路派出民警得知情况后,积极主动的深入调查,将这一情况向有相关门反映,并多次就此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规定制作了数份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为其收集了补录户口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规定为其儿子补上了户口。至此,困扰张某某一家八年的无户难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与户口簿不相符时,不能办理登记结婚,应告知当事人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予以更正,更正后方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