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雅安市第三届龙舟赛暨第八届青衣江端午龙舟文化旅游节正式拉开帷幕。雨城区地方海事局抽调精兵强将进驻赛事举办水域,圆满完成水上安全保障任务。 龙舟赛期间,雨城区地方海事处按照安全保障工作预案要求,负责本次龙舟赛水上交通临时管制和交通安全,协调市地方海事局,派海事巡逻艇1艘对管制水域进行水上巡查和现场指挥并做好活动现场水域的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和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雨城区地方海事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服务,保障赛事的安全进行,确保本届龙舟大赛的圆满结束,得到了一致的好评。充分展现了交通海事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力度。近期,天全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铜厂河流域、思经河流域、天全河流域内电站开展下泄生态流量巡查工作。 通过巡查发现,多数电站均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悬挂监督公示牌,并按要求对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整改。同时也发现铜厂河流域有两家电站未落实下泄生态流量。执法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现场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对两家企业负责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经天全县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讨论,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对两家企业分别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同时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通过对电站业主宣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电站业主认识到电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尽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愿意接受处罚。目前,已向电站业主下达《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 这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开出的首张罚单,接下来,天全县将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同时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发现的 “涉水”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保护和改善天全县境内水环境,维护青衣江流域生态安全。
近期,市级领导在巡河中发现,青衣江雨城区段存在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河湖“四乱”(乱占 乱采、乱堆、乱建)、青衣江龟都府养鱼网箱拆除进度滞后、水津关电站右坝肩砂石清运缓慢、围垦河道种植农作物现象较为普遍、多营镇上坝村河道内存在废弃的旅游船型建筑物未拆除等突出问题,急需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统筹协调解决。为切实推进我区青衣江流域水环境提升,2019年5月24日,雨城区委副书记李健强主持召开推进青衣江河长制“清四乱”专题工作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颐辉出席会议,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委副书记李健强在会议上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青衣江河长巡河职责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青衣江流域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照单全收,由青衣江区级河长按照“谁负责谁牵头”原则落实 “清四乱”提示单任务分解表所列出的11处、13个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明确时间节点,根据市河长办要求,“清四乱”提示单任务分解表所列出的11处、1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四是河长办(区水利局)做好汇总上报工作,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区级部门、涉及乡镇要及时沟通工作存在的难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颐辉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在青衣江西康码头一处有大量污水排出,还散发着阵阵臭味……”5月11日,雨城区检察院收到市检察院转来的群众举报线索。 雨城区检察院检察干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现场发现城区西康码头处确有一溢流口有大股污水直排入青衣江,江面漂浮着白色泡沫、油脂和各种烟头等垃圾,不少周围群众对突来的污水围观讨论。 为进一步确定污染情况和固定证据,雨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联系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请求技术支持。5月12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带领市区两级检察院干警与“快检室”及专门技术人员在西康码头处对溢流口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对污水进行取样,并对取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利用远程视频连接市检察院办案指挥中心,市检察院检察长同步指导。 经快检室初检,测出污水样本确有污染物超标问题。检察机关还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污水进行监测。经检测,该管网排口监测项目中氨氮、总磷监测结果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经查,此次污水溢流系我市老城区城市污水管网陈旧落后,水中坝的污水提升泵发生故障,损坏部件更换不及时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停运,导致西康码头污水溢流。 雨城区检察院遂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及时依法履行职责,已经完成设备维修更换工作,污水管网水位已恢复正常。目前西康码头溢流口未出现...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2月21日,我市召开《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白云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要求。李伊林说,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条例》不仅使雅安在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方面领跑全省,同时也为我省推进跨市(州)区域的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甚至国家推进长江流域立法提供实践经验。要充分认识《条例》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在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推进“五个走在全省前列”的创制性、示范性、引领性,在实施、执行、执法上下更多功夫。要高度重视法规的贯彻实施,务实做好宣传工作,在宣传面、宣传内容、宣传深度、宣传发动、宣传责任落实上有更精准更精细的实施方案。要以更大担当抓好法规执行,政府应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统筹协调,带头实施好《条例》。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做好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条例》,为更高层次立法提供经验。白云要求,要充分认识法规宣传贯彻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法规在我市的落地落实,为雅安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努力形成“党委统揽、人大推动、政府实施、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党委应加强对法规宣传贯彻工作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积极督促、推动和帮助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及时了解法规,政府应切实承担法规宣传贯彻的主体责任,多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切实推动法规实施。...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为集中检阅近年来雅安文学创作成果,培养打造雅安作家群,4月26日下午,市文联、市作协举办“青衣江文丛·第一辑”新书发布暨《雅雨清风》作品集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兴品出席活动。当天发布的新书有《雅雨清风—雅安70年文学作品精选集》、李存刚著散文集《身体病》、赖杨刚和赵敏著诗集《从绿色出发》、任相岭著长篇小说《陌上梨花》4部作品。《星星》诗刊副主编干海兵;《四川文学》副主编、编审卓慧等专家对这些作品一一进行研讨点评,认为雅安文学近年来发展迅猛,涌现出一大批中青年作家,关注本土文化,真情写作,创作成果丰硕,为雅安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动力,但是在既根植于雅安这片土地又跳出雅安写出令人震撼的精品力作上还需进一步努力。杨兴品表示,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立足作者培养,持续为创作者搭建平台,营造浓厚创作氛围,推动雅安文学艺术发展迈上新台阶。记者 伍悦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昨(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批准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后,我市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该《条例》共计八章六十四条,适用于雅安市行政区域内青衣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针对青衣江流域内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保护措施。据了解,《条例》是我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在畜禽养殖污染预防、城镇雨污分流管理及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等方面进行了创制性制度设计和立法探索,紧扣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雅安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明确定位,在创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绿色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该法规的批准和实施,将为我省推进跨市(州)区域的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立法提供实践经验。下一步,我市将在该法规的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其能够落地生根。梅伯鹏记者 康君
草坝镇召开青衣江流域龟都府库区 安全度汛工作会 5日上午,草坝镇根据《龟都府公司关于对严重影响龟都府电站库区防洪安全行为进行整治的报告》文件要求,组织金沙公司、雅鱼公司、草坝镇污水管网一标段负责人召开安全度汛工作会传达文件精神。 会上,副镇长廖袁兵、武装部长田云剑就《龟都府公司关于对严重影响龟都府电站库区防洪安全行为进行整治的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副镇长廖袁兵明确要求一是涉及采砂船隐患问题的金沙公司要在会后及时发放书面通知,做好采砂船吊离上岸工作;二是雅鱼公司要在近期对网箱进行加固,并将加固方案报草坝镇防汛办;三是草坝镇污水管网一标段要加快在河沟内修筑围堰埋设排污管道进度;四是关于电站库区防洪墙人为破坏问题,我镇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他强调各公司负责人一要加强汛期安全意识,保证汛期电话畅通,为青衣江流域创造一个良好的防洪度汛环境。
3月21日,县河长办开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培训会,会议邀请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参与此次培训会的有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级联络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经办人员、村级河长共计100余人。 会议简要学习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对青衣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流量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畜禽养殖污染预防、城镇雨污分流管理及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等方面进行了创造性制度设计和立法探索,针对青衣江流域内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保护措施。将保护水环境提高到了法律层面,是全雅安努力构建全民保护河道、保护环境的有力举措。
为保护和改善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河长制在全市的推行,我市拟制定《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已进入调研起草阶段,8月2日,全市《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在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与会人员围绕《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调研提纲及初稿进行了讨论。据了解,我市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成立了《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力争11月31日前完成《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常委会审议后,12月底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