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实施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成立的审核意见,组织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勘察,告知申请人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登记 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第六条、第十四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成立的审核意见,组织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勘察,告知申请人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项目名称 老年优待证核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发{200}13号)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川老委办发{2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通知》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发{200}13号)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川老委办发{2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通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实施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7条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 2、《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9条 对经调查认定的非法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组织为非法,并予以公告 ...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责任主体 ...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科 责任事项 ...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民政部门根据日常管理中发...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7条 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20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