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和安全应急局荣获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应急厅、四川省卫健委2020—2021年度四川省“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和安全应急局荣获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应急厅、四川省卫健委2020—2021年度四川省“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 2月2日,雅安市总工会向经开区社会事务和安全应急局颁发2020-2021年度四川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及证书。通过开展“安康杯”活动,有力提高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能力,不断推进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扩大社会影响,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和各类职业病的发病率,对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到了促进作用。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s://jkq.yaan.gov.cn/xinwen/show/606b4e7c105a4030dbb48af9330e48e9.html 2023-02-04

  • 政务信息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川卫规〔2024〕3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为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联合制定《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2024年11月13日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列明的检查对象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执法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机制。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原则上...

    市卫生健康委 https://wjw.yaan.gov.cn/xinwen/show/4203751f204cecfeb8f279fc76be306d.html 2024-12-12

  • 政务公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发布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九:杨某破坏耕地案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要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至9月,杨某与某市某村村民签订租地协议,约定租用40亩土地修建养猪场,但因环评未通过和部分村民阻拦未实际修建。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杨某擅自在租用的土地上违法堆放黄泥巴、建渣、泥夹石及筛洗泥夹石,造成了土地破坏。 【处理结果】 2022年8月,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杨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司法鉴定,杨某实际违法占用土地总面积26.29亩,涉及耕地22.04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7.61亩),其中,属于严重破坏的耕地16.05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4.01亩),属于一般破坏的耕地5.9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3.6亩)。因杨某违法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2年11月,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案件移送某市公安局。该案件经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月,某市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杨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5月,法院判决杨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责令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案涉《土地复垦方案》对土地进行复垦,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意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杨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

    http://www.scms.gov.cn/gongkai/show/3a13becac9dab7028488ad5634f04830.html 2024-12-13

  • 政务公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4〕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4年1月25日 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相关群体的权益,分散和减轻相关单位经济负担和经营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超龄等从业人员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下列人员,具体为: (一)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617f8e824183f71436f857b0cc6fa727.html 2024-05-20

  • 政务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1〕13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3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川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适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12月1日

    市财政局 https://czj.yaan.gov.cn/xinwen/show/9672a29bbdf94c240d1b84510338bbc7.html 2022-01-15

  • 政务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19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川财税〔2020〕27号)

    川财税〔2020〕27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省级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粮食主管部门、供销社,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税〔2020〕26号),现将我省2019年度承担省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傅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 https://czj.yaan.gov.cn/xinwen/show/9b9f9baf-3525-4b3f-9ba3-580e54cd954a.html 2020-12-31

  • 政务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0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7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粮食主管部门、供销社,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税〔2020〕26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承担省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傅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4月30日

    市财政局 https://czj.yaan.gov.cn/xinwen/show/bc7feed1-eba8-458c-8fd1-763bbed989ee.html 2021-06-22

  • 政务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17〕21号)

    各市(州)财政局、扶贫移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及各市(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移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支行:现将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制定的《四川省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2017年5月9日

    市财政局 https://czj.yaan.gov.cn/xinwen/show/bffca30e-b6f4-4840-afc9-3f31d7818d8e.html 2017-05-19

  • 政务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省级名单的通知(川财税〔2024〕5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省级名单的通知(川财税〔2024〕5号)详见附件

    市财政局 https://czj.yaan.gov.cn/xinwen/show/985ad3adf44c931b6c293ad6c7a74bcb.html 2024-05-29

  • 政务信息 四川省安监局 四川煤监局赴荥经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交叉监察执法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煤矿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2015年9月6日-9日,四川省安监局 四川煤监局组织川东监察分局、川北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和安科院专家赴荥经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交叉监察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当日出发前,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随机抽签决定当天检查的煤矿,我县齐心煤业、凤凰煤业、兴宏煤业被抽到,接受检查组检查。检查组一行赴煤矿企业重点治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和执行国家安全隐患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打击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异常,瓦斯、水患类隐患整改不到位,煤矿矿图不符,未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情况。通过检查,两处生产矿井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1条,一处停产矿井提出意见建议3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依照相关规定下达了执法文书,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书面交换了意见。9月9日,检查组一行就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执行“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停产停工矿井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形成监察建议书(意见书)向县政府交换意见。 四川煤监局川西分局、雅安市安监局和荥经县安监局执法人员陪同检查。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title="省局检查组检查凤凰煤业.jpg" src="/ajj/upload_files/article/30/20...

    荥经县安监局 https://yjglj.yaan.gov.cn/xinwen/show/02f1b0e2-b35a-4846-b395-0e528ac8c811.html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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