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报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通知》(川扶贫发〔2021〕39号)文件要求,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瞄准重点、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对标“脱贫村1/5”范围标准,经县脱贫办梳理汇总,并通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将芦阳街道仁加村、灵鹫山社区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脱贫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9日 联系电话:0835—6526943 附件:芦山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 芦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为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报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通知》(川扶贫发〔2021〕39号)文件要求,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瞄准重点、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对标“脱贫村1/5”范围标准,经县脱贫办梳理汇总,并通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将芦阳街道大同村、仁加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脱贫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联系电话:0835—6526943 附件:芦山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 芦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保障工作,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芦山县民政局决定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遭受家暴以及胁迫、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或拐卖儿童、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反映,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联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置。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热线:0835-12345。 芦山县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C1003室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金额:889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021年芦山县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3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1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地下水)、县城声环境质量的监测、2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7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1家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九项内容,监测服务期限12个月,即2021年1月至12月。;服务要求:监测报告须按照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时间出具,监测数据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认可。;服务时间:监测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标准:监测报告按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要求时间出具,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和排放标准限值.
9月29日,芦山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局职工会,传达学习《芦山县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对工作方案认真学,反复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结合行业实际,结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对企业、学校、社区等进行水土保持宣传;三是创新宣传 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强化以案说法,形成自发保护环境的主管意愿。
2021年10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我县2021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现予以公开。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单位职工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10月29日,芦山县财政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芦山县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 会上,党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杨雅茗对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中去,要坚决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要求,营造健康环境,推进建立无烟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会后,全局职工传阅了芦山县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倡议书,并签署了芦山县创建健康促进机关承诺书。
为加快推进芦山县苗溪水库、沫东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任务目标按时保量完成。11月16日,县水利局对芦山县苗溪水库、沫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参建单位:一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程在既定时间内完工;二是监理单位要把控好现场施工质量,确保该项目保质保量完工;三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等工程事故的发生。
为做好2022年文旅市场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辖区内文旅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保护、创文等工作。1月12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全县文旅市场经营业主大会,全县7家网吧、9家歌舞娱乐场所、1家旅行社、3家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组织业主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各经营单位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将履行责任与追求利益相结合,做好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禁毒防艾和创文等工作。二是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做好标识标牌和相关制度的上墙工作。三是要增强安全意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好春节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和旅游包车管理等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切实树立“零”隐患意识。 最后,与各业主签订了《2022年安全责任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公开承诺书》《禁毒、防艾责任书》等,并发放森林防灭火、反恐、反诈、禁毒、防治艾滋病、扫黑除恶等相关宣传资料、宣传海报2000余份。
9月26日,芦山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到芦山县司法局检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举措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改革成效亮点等情况进行督导。芦山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何荣刚、副主任李凯参加此次督导。 何荣刚同志指出,对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人民调解员建设”两项工作,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与市级部门沟通,因地制宜,积极整改销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工作导向,将工作落地落实。 何荣刚同志强调,一是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全面深化改革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统筹学习,不断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二是要创新改革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标对表,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的新经验和新模式。对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对试点探索的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