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近期,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联合雨城、名山、芦山知识产权局部门在天全县开展了专利联合执法活动。雅安市专利服务中心主任谭丽全程带队开展活动。 本次执法检查对我县的泰来超市、旺祥百姓人大药房等店铺进行了随机检查,抽查了家用电器、儿童玩具、药品、医疗保健品等百余件商品,重点检查了专利产品标识使用及标注等情况,并对标有专利标识的商品进行现场检验。此次共检查出涉嫌假冒专利或专利标识不规范商品4件,对这些商品都进行登记和拍照留证,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商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对登记的商品双方都进行签字确认。检查结束后,天全县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店铺出具责令问题商品下架通知书。 通过本次检查,提高了我县商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增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将有利于营造我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4月18日,两路乡村民和天全县二郎山国有林场管护职工发现有三五成群,每天行踪诡异的神秘背袋人,在利益的驱使下,进入二郎山国有林场龙胆溪、锅圈岸、大顶坪、门坎河、蜂斗口一带私自非法盗挖、采集野生植物重楼种苗。 由于该区域属国家森林公园和大熊猫栖息地,是县政府发布公告严禁进入天然林区非法采集、毁坏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区。在接到电话举报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勇赓即安排,由森林公安民警、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和二郎山国有林场工作人员会同林区管护站护林人员,在两路乡境内开展打击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查处了收留非法采集重楼人员住宿店2处,并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不再提供住宿、收留盗采人员。这次执法行动共查处采集人员63人,运输车辆小轿车3辆,摩托车6辆,收缴重楼种苗4公斤,撤除林区简易工棚两个,没收塑料油布30平方米,收缴生活大米和油盐32斤等生活用具。执法人员在执法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场讲解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和国家保护珍稀植物就是为了可持续发展,促进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等相关知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也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的。通过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当日劝离了采集人员离开两路乡境内,并对驻林区单位进行宣...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按照《雅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21年6月23日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刘毅刚带队,对芦山县和宝兴县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 督查组在两县分别听取了县上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及供销社相关人员对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询问情况,随机抽点实地检查。 在芦山县王国禄酒厂、四川淮南堂食品有限公司、宝兴县夹金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厂区及车间卫生环境、原料来源及成品包装储藏各环节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检查;在芦山县芦阳小学、宝兴县中学等学校周边小超市和小商店,详细检查了有无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销售;在芦山县华强农资经营部、宝兴县鑫源农技服务部等农资门店,查阅门店管理制度和进销台账,检查了有无禁限农(兽)药销售,询问了销售人员的农(兽)药销售和使用安全知识。 联合督查组肯定了芦山县、宝兴县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管理部门对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动进展不够快;二是部分食品销售商店(人员)...
6月19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显泽带队深入西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何雨珂参加了此次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暗访方式进行,详细了解了沿途乡(镇)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了沿河砂石场、电站等重点点位。 罗县泽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的认识,各级河长要协调配合,加大巡河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河长作用,提高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二是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严格源头管理,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群众关注、支持、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的良好氛围。 宝兴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相关同志参加本次行动。
为强有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2019年8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带领危化专家与天全县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天全县天山盐化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相衔接的方式,对照责任链条,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管理、检测报警装置、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针对在检查中存在制度不完善、档案不规范、标识标注不齐、未开展受限空间辨识等问题隐患,向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为了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工作,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农业局计划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抽查。3月27日启动了首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在8县区重点抽查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种植大户和部分蔬菜种植农户12个,抽检了生菜、芹菜、莴苣、普通白菜等时令蔬菜和食用菌9个品种,共28个样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将随即对抽检样品的农药残留含量进行定量定性检测分析。 抽检过程中,还对抽检对象建立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农事活动记录等可追溯资料进行了查阅和检查。
近期,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2024年粮食流通执法行动。 5月14日,执法人员在天全县城厢镇开展粮食流通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粮食经营者宣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坚持执法与普法并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全力守护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夯实基层行政执法基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4月27日,名山区召开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部署会。区委书记余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要切实明晰职能职责,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职权法定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依法履职,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领导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带头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切实实地抓实抓牢行政执法工作。二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各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三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渠道,充分整合有利资源,在全区凝聚起强大合力,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四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形式继续加强对我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执法人员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掌握执法程序和要求,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023年9月18日,雅安市召开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推进视频会,会议由市水利局副局长杨晓波主持,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和各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厅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精神,各县(区)专项执法行动阶段性进展成效,并交流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杨晓波副局长指出,我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县(区)水利局积极响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围绕水环境治理,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截至9月18日,我市开展河湖安全综合执法检查306次,出动人员1049人次,涉水违法案件立案9件,立案调查案件量排名全省前三,成效得到了省水利厅的肯定。 杨晓波副局长强调,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执法行动也存在线索收集能力不够、综合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的具体行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要以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为突破口,借势借力高标准推动水利法治工作,提升我市河湖安全保护水平。
作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围绕灾后恢复重建这一全市大局工作,建管并举、城乡并重、标本兼治,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为引领,切实履行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责,以实际行动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局党组选派了一名最年轻的党组成员和一名熟悉芦山县情的执法队员,作为群众工作组常驻芦山,协助当地开展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二是在逐步完善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脏乱差”治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开展占道经营治理、非机动车停放治理、违法建筑专项治理、夜间烧烤摊点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城市管理中突出问题的管控和整治,切实维护灾区容貌形象;三是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并根据灾后重建时间节点,在坚持常态治理的基础上,围绕强化道路管护、突出村庄治理、清理废旧广告牌、治理出摊占道、规范停车秩序、强化垃圾处理、规范市场管理、理顺强弱电线、加快危房拆除、治理建材堆放十项重点,开展了两次集中综合治理,为灾后重建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