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华能硗碛水电站建设征地政策性调整增补6倍资金兑现工作正式启动。兑现工作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兑付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和补助费,第二期兑付原量算到集体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审签领导:杨明江)
近日,省发改委对宝兴县陇东水电站的施工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同意建设宝兴县陇东水电站,该电站计划投资16812万元,装机容量3万KW。(审签领导:杨明江)
近日,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天全县紫石乡0.0629公顷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上述集体土地1.8824公顷征收为国有,连同原国有土地9.5104公顷(其中:农用地0.9200公顷,未利用地8.590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4557公顷,依法划拨给四川天全脚基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天全脚基坪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陈明炯文/刘微审)(审签领导:刘微)
近日,根据省政府《关于灵关河水电站水库淹没区及施工区停止基本建设控制人口增长的通知》,天全县组织对涉及移民工作的乡、村、组干部进行灵关河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工作培训会,标志着灵关河水电站移民工作正式启动。(审签领导:罗遗)
11月22日,我市召开全市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总结会议,加强防雷安全管理,规范水电站防雷工作成为主要议题之一,水电站防雷安全成为下一阶段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水电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及各水电站业主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气象局康宁局长在会议上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我市的年平均雷暴日数多达40余天,个别县高达70多天,在全国范围内属多雷暴区。我市是国家规划的十大水电基地之一。近年来水电站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水电站数量快速增加,水电站的防雷工作刻不容缓,任务十分艰巨。会议就加强我市水电站防雷安全管理,规范水电站防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市气象局和市安监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水电站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迅速发至各县(区)的气象局、安监局、各水电站业主单位和各中介机构。《通知》要求全市水电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防雷装置检测、评估、设计、审核、施工、验收。防雷装置不合格的水电站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不达标、停而不整、评而不整的企业,逾期未改正的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政府关闭。《通知》的发出和贯彻落实,标志着雅安市水电站防雷安全工作全面启动。
截止7月底,飞仙关水电站(天全库区)在矛盾重重,局面复杂的情况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依然有序进行,施工区仁义引道完成搬迁9户47人,完成征收(用)土地359亩,占2010年计划任务76%,兑付补偿青苗费401500元,并配合业主、设代按程序完成右岸坝尖新增占地实物指标调查和土地测绘工作。完成建设征占(用)土地实物核算,搬迁农户实物补偿核算,并建立完善实物指标分户建卡台帐和建设征地移民维稳工作台帐等相关基础工作,同时加强了飞仙电站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协调电站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和矛盾的化解,从而支持电站建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审签领导:李宏建)
我县民治水电站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工作自5月中旬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工作进展十分顺利。目前,房屋人口及专项调查已完成90%,耕(园)地调查已完成70%,林地调查已完成30%,共登记房屋及附属设施8557M2、耕地96亩、林地151亩。(审签领导:彭勇)
宝兴民治水电站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工作自5月13日启动,于7月8日全面完成调查任务。调查范围涵盖了电站建设涉及的永久和临占区域,共涉及6个村民小组、52户农户、房屋面积8820M2、坟墓30座、零星林木18164株、耕(园)地136.53亩、林地957.1亩、专项设施7项。(审签领导:彭勇)
2009年11月1日10时16分,瀑布沟水电站工程二号导流洞下闸,10时22分实现蓄水,标志着电站工程建设进入蓄水发电阶段,预计2009年底在790米水位高程正式投产发电。瀑布沟水电站是国家“十五”计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850m,库容53.90亿m3,装机3300MV,多年平均发电量约145.8亿kW·h。该电站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185.7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85.62%。与工程建设相对应的移民搬迁安置、迁复建工程建设和输电线路同步推进,满足下闸蓄水发电条件。(审签领导:帅伟)
35kV变电站电磁辐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变电站外居民区工频电场小4kV/m、磁场小于80A/m、电磁场小于0.1mT);噪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 、夜间50dB(A));安全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60-200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0kV带电设备大于2.2米,35kV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大于2.3米)。 35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不在国家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之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均属于豁免环评工作的范围,属于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