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现将《雅安市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雅安市委社会工作部 雅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雅安市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三资”管理的原则和职责 (一)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集体所有的资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二)农村集体“三资”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352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1970元。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研究,继续执行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雅住金委发〔2023〕4号)第二条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取得日期为准。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继续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覆盖检查全市政府网站34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8个、市级部门网站25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2个,合格率94%。截至9月10日,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友留言4条,按期办结率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覆盖检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71个,其中微信公众号92个、新浪微博42个、移动客户端8个、其他类政务新媒体29个,发现存在问题的账号2个,合格率98.8%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三季度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政府网站。个别政府网站内容运维保障不到位,存在已发布的链接不可用,如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审计局。 (二)政务新媒体。个别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差,未提供有效互动,如“雅安民政”、“健康雅安服务”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核维护。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覆盖检查全市政府网站34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8个、市级部门网站25个,未发现突出问题。截至3月10日,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友留言1条,相关单位对网民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覆盖检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6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89个、新浪微博42个、移动客户端8个、其他类政务新媒体29个,未发现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审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别字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个别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临近最后期限更新信息,存在超期更新风险。三是互动回应有待提高,个别政府网站存在留言回复不及时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保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审”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更新及...
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鉴于单位人事变动,经社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雅安市供销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具体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郑尚堃 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朱和超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 周春蕾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李寒松 党委委员、副主任兼雅安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 李 鸿 党委委员、副主任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任务安排部署、检查、考核等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阳吉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丽霞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雅安市供销社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各县(区)物价局、公安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相互协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0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印发《2010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88号)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县(区)应采取方便宜行的形式,按省上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制作公示表,特别是要将各自管理权限内制定的涉农收费(价格)标准填入表中,及时公示到乡镇、村组。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涉农收费(价格)标准,按文件要求,该在服务窗口公示的要及时公示。 各级物价、财政、农业、纠风部门应加强对公示牌(栏)的动态管理和各项惠农、支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做好涉农收费清理规范和张贴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优惠措施能够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附件:川发改物价[2010]8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经办、属地管理,基金统收统支。实现全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定点管理。 第三条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和机制。 第二章 参保范围和基金筹集 第四条 下列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户籍人员(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非本市户籍在雅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取得了本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执行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
《雅安市艾滋病“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4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健康雅安2030”规划纲要》和《雅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合试点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十二五”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雅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坚持依法防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快体系能力建设,落实各项综合措施,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提高61.84%,病死率2015年为3.68%,维持在较低水平。经注射吸毒传播得到有效控制,母婴传播维持在较低水平,全市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如期实现了“十二五”的总体目标,为促进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中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交织并存,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疫情分布存在地区差异,性传播成为最主要传播途径,男性同性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