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材料及流程: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哪里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招工、应征入伍登记表等);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包括出生证明、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5、差错前户籍登记机关的原始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 6、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将上述材料交到派出所,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上报及向群众答复等工作;分局治安大队从接到派出所报来的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及上报等工作;分局分管副局长从接到治安大队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日内审批及将材料返回治安大队等工作。 五、办理地点:政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城区四所)及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 六、办理时间:(一)工作日(二)上午9:00 -12:00 下午13:00-17:00 七、咨询电话...
省长信箱来信办理 (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自收到转送、交办来信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传电子档受理告知书。自收到转送、交办来信件之日起,意见建议类、咨询类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求决类的在30日内办结并回复;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省长信箱信件回复内容须报请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报纸质档和电子档至县信访局,由县信访局送市信访局审核后回复。
一、办理条件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二)夫妻1寸免冠照片各2张或合照2张; (三)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跨县的须县级计生部门签意见并盖章确认) 三、办理流程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服务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受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请办理公证的渠道:到公证处或者办证点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12348四川法网、“法治雅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无法到公证处申请或网上申请的,公证处还可以安排节假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申请办理公证的机构:(一)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三)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四)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理城市宣传品设置许可事项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二、申请条件 已办理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1.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宣传品设置申请表(1份,纸质); 2.拟设置城市宣传品的场所(载体)实景图;城市宣传品全景彩色效果图(各1份,纸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纸质); 4. 城市宣传品设置场地所有产权证明或租用场地协议书(意向书)(1份,纸质); 5.涉及公共安全的,应提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供)(1份,纸质); 6.更换城市宣传品画面的,提交原准予设置的行政许可证(复印件)(1份,纸质); 7.安全承诺书(1份,纸质); 8. 店招店牌上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核名一致,不允许有电话号码、广告词。 9.经办人属于被委托的,应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上述申报材料在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申请。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将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按照《中华人...
法制网9月27日讯 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全国律协近日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并公布了《规范》全文。 《规范》要求,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规范》明确,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规范》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规范》要求,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制定了10项执业纪律条文,包括: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办案机关工作人员,向其行贿、许诺提供利益、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向其打探办案机关内部对案件的办理意见,承办其介绍的案件,利用与其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不得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
2019年12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86件,有效信件186件,已办结来信186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22件。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54件,占总信件数的29.03%;涉及交通运输类共22件,占总信件数的11.83%;涉及劳动社保类共20件,占总信件数的10.75%;涉及环境保护类共11件,占总信件数的5.91%;涉及政法类共10件,占总信件数的5.38%。
2024年1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71件次,有效信件71件次,已办结来信70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1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1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3.94%;涉及政法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04%;涉及纪检监察类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04%;涉及教育类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5.63%;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共3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23%;涉及生态环境类共3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23%;涉及交通运输类共2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82%。
2024年2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54件次,有效信件54件次,已办结来信51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3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2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纪检监察类共10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8.52%;城乡建设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9.26%;涉及交通运输类共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41%;涉及教育类3件次,占总信件数的5.56%;涉及卫生健康类2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70%;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共2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70%;涉及生态环境类共2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