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
一、负责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服务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负责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 三、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县范围内的重大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提出的合理信访事项,承办上级组织、县委、县政府交办处理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 三、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承担农机事业行政管理职能; 八、承担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协调职责;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十一、制订全县农业科研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 法规, 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 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 负责生活、 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及规划、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
汉源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协调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听证组织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建设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七、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八...
第一条根据《中共汉源县委汉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汉委发〔2019)2号〕精神和《关于〈汉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汉机改〔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汉源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汉源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汉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