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2月23日讯(邓怀军)为进一步推进网上立案工作,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不断强化网上立案服务。一是对网上立案申请人的网上操作加强业务指导,提高申请立案案件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正确率。二是延伸网上立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碧峰峡镇司法所建立的网上立案联系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并适时在其他乡镇、社区推开建立网上立案联系点。三是强化网上立案申请审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审查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干警年终目标考核。四是加大网上立案的宣传力度,提高通过互联网网上立案知晓率,将网上立案建设成为司法便民的重要载体。据悉,雨城区法院自2017年3月推行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以来,当事人在互联网上申请立案1331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登记791件,占该院2017年民商事案件立案总数的32%。当事人在互联网上申请立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网上立案助推司法便民初见成效。
“现在互联网时代真方便,连法院立案都可以在网上完成,节约了排队等待时间,司法便民真不是句空话呀!”这是张律师在网上立案成功后对荥经法院给出的评价。 近期,荥经县人民法院全面开通网上立案。不论是律师还是普通市民,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通过网络实现“一键立案”功能。网上立案不受时间限制,全天候24小时向社会开放,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申请人就可以直接登录荥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如果立案材料不齐全,还能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进行补齐或更正,真正让信息化多服务、人民群众少跑腿。 以往立案,群众必须到法院立案庭才能办理立案手续。有时需要排长队、往返多次,才能办完立案手续,而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立案庭不需重复录入信息,大大节省立案成本,提升立案工作效率。 据统计,从网上立案全面开通以来,荥经法院已受理网上立案7件,约占同期立案总量的8%。该模式的启用,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缩短了立案流程,也实现了法院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共通互赢,把司法便民转化为生动实践,真正实现让立案审查置于阳光之下。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针对一起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信访案,联合公安、法院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成功化解一起纠纷。杨女士系刘某之女。2020年12月,杨女士向宝兴县检察院控告公安机关对杨某明诈骗其母亲刘某3万余元钱财一事不立案,要求宝兴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经调查,由于刘某已于数月前因病去世,加之其生前在公安机关陈述内容不清,究竟是其被杨某明诈骗,还是自愿给予或借与,现已难以认定。宝兴县检察院就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法理解析等向杨女士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并联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对杨某明进行了教育。杨某明表示自己愿意分期偿还从刘某处取得的钱款共计3.5万元,杨女士也表示愿意就此了结。为固化调解成果,宝兴县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对接,就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依法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事后,杨女士对宝兴县检察院秉公执法、倾力调解表达了感激之情,此矛盾纠纷终画上圆满句号。杨灿 记者 李晓明
土地案件五宗 1.天全县仁义乡程家村三组程秉武违法占地建设案,2014年度卫片执法发现,涉及土地面积1.31亩(耕地1.17亩)。2015年3月立案查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天全县仁义乡程家村四组杨维波违法占地建设案,2014年度卫片执法发现,涉及土地面积4.6亩(耕地4.15亩)。2015年3月立案查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天全县仁义乡程家村四组程丙均违法占地建设案,2014年度卫片执法发现,涉及土地面积1.28亩(耕地1.15亩)。2015年3月立案查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天全县仁义乡程家村四组程兵、程秉月违法占地建设案,2014年度卫片执法发现,涉及土地面积0.94亩(耕地0.67亩)。2015年3月立案查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天全县仁义乡程家村三组王永刚违法占地建设案,2014年动态巡查发现,涉及土地面积4.52亩(耕地4.34亩)。2015年3月立案查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矿产案件一宗 1.天全县后溪沟石膏矿越界采矿案,2011年发生,累计越界采矿2227.2吨,2015年5月立案查处,没收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67233.6元,罚款20000元,已结案。
据胡跃宗等16个班组代表书面投诉,雅安市雅舟公园工程项目(核心区)存在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投诉被拖欠的工资金额达280.0704万元,涉及229人。目前,市人社局已对16个班组代表的投诉进行立案,并下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成都金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依未按要求期限整改。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该公司作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雅人社监处告字[2017]第1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雅人社监罚告字[2017]第2号)。严重拖欠农工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这个程序实在是太方便了,节约了我太多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到天全县法院申请立案的杨某某对“四川微法院”这一便捷高效的程序赞不绝口,他仅用了短短半个小时就实现了网上立案和诉讼费的交纳,目前正在申请法官调解。这是天全法院受理的“微法院”立案第一单。 “四川微法院”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深度结合,是科技改变诉讼模式,服务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自这一程序上线后,天全法院积极开展“微法院”推广使用工作,努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便民服务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发动全院干警进行转发。其次,制作广告牌分别放置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大楼及人民派出法庭内,印刷“四川微法院”操作手册1000份,发放给当事人及律师等,并指导其下载操作。最后,结合法院开展的“双百四进”及法官联系乡、镇工作站等工作制度,积极向群众发放“四川微法院”宣传手册。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组织立案庭干警集中学习“四川微法院”操作教程,要求干警熟练掌握操作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微法院审查平台的运行维护,确保微法院立案工作的技术保障。 三是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群众反馈的在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当即向群众进行当面讲解。同时对群众使用后提出的宝贵建议进行收集整理,积极向上级法院立案庭及技术部门汇报。 今后,天全法院将抓紧推进“四川微法院”与线下诉讼服务大厅“功能同步、...
9月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6年第22号公告,决定自9月9日起在“法治国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定期发布国土资源部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情况,以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了解有关情况,接受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 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订》以来,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增长。按照法治国土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资源部正探索逐步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打造“阳光复议”,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维护权益的能力。 记者从负责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处获悉,首次发布的部行政复议立案情况,主要包括今年7月1日~9月2日立案的情况。复议申请主要是申请人不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国土资源部作出行政行为以及认为其行政不作为等,内容涵盖信息公开、违法查处、不动产登记、行政许可等。国土资源部将公布案由及立案时间,以方便申请人查询及了解情况。(信息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星)有效震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需要严管重罚。近年来,四川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助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日前,记者从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获悉,今年以来全省采取日常计划执法、突击抽查、暗访夜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各类专项监察执法。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97起,罚款600多万元,行政处罚81人,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企业违法成本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我省推进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履职尽责,深化“计划执法企业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建设,建立全省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了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双随机”。为了突出执法检查的突击性,我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企业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以及重点监控县(区),进行定向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实现监察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双落实。据介绍,我省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两档一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活动等七项检查内容,纳入专项监察执法范围。同时,将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是否如实客观评价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简化服务程序等作为了重点监察执法内容。
雅安日报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普及,更多的群众纷纷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段时间,有关石棉县青杠坪铁合金厂系列案件相继进入执行阶段,相关债权人纷纷到石棉县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青杠坪铁合金厂系列案件涉及人数多、范围广,为了让相关债权人能详实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确保立案工作的快速、高效性。石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立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