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07件次,有效信件107件次,已办结来信102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5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21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9.63%;涉及教育类9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41%;涉及交通运输类共8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48%;涉及卫生健康类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67%;涉及纪检监察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67%;涉及生态环境类共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74%;涉及农业农村类共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74%。
2024年5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96件次,有效信件96件次,已办结来信94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2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1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6.67%;涉及交通运输类1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5.63%;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共12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2.50%;涉及教育类8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33%;涉及纪检监察类8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33%。
2024年6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89件次,有效信件89件次,已办结来信85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4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2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11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2.36%;涉及生态环境类9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0.11%;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共8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99%;涉及交通运输类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87%;涉及政法类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87%;涉及纪检监察类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7.87%。
2022年7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09件次,有效信件109件次,已办结来信93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的16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7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31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8.44%;涉及政法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42%;涉及教育文体类共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5.51%;涉及卫生健康类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67%;涉及劳动社保类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67%。
2022年8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25件次,有效信件125件次,已办结来信101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的24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2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0.8%;涉及纪检监察类共19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5.2%;涉及政法类共1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2%;涉及交通运输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5.6%;涉及教育文体类共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8%。
2022年9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03件次,有效信件103件次,已办结来信94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的9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4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23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2.33%;涉及纪检监察类共1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5.53%;涉及交通运输类共9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74%;涉及教育文体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85%;涉及劳动社保类共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3.88%。
2022年10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74件次,有效信件74件次,已办结来信71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的3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4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1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1.62%;涉及教育文体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9.46%;涉及纪检监察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76%;涉及生态环境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76%。
2022年11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15件次,有效信件115件次,已办结来信108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7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20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7.39%;涉及纪检监察类共13件次,占总信件数的11.30%;涉及政法类共11件次,占总信件数的9.57%;涉及交通运输类共8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96%;涉及劳动社保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09%;涉及教育文体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35%。
2022年12月,“市委书记信箱”共收到信件103件次,有效信件103件次,已办结来信88件次,未到期正在办理15件次,按期回复率100%,其中网上公开发布信件3件次。按来信内容分类,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类共24件次,占总信件数的23.3%;涉及卫生健康类共9件次,占总信件数的8.74%;涉及交通运输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80%;涉及纪检监察类共7件次,占总信件数的6.80%;涉及农业农村类共6件次,占总信件数的5.83%;涉及教育文体类共5件次,占总信件数的4.85%。
1、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2、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华侨回国来川定居证》 查验原件。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4、身份证标准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1寸、16岁以上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