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提出,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通知办理。 今年4月我省曾出台相关文件,提出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执行中,多数市州已按首套房贷款还清后,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办理。 截至8月底,我省公积金个贷率达72.92%,较年初增长8.34个百分点,连续5个月增长。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有助于进一步增加老百姓住房购买力,带动我省房地产市场回暖。 新闻链接>>> 5年来四川公积金结余首次低于500亿元 8月31日省住建厅透露,我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已连续4个月减少,截至8月底为474.8亿元。这是近5年来首次低于500亿元。 公积金结余资金,主要由“缴存总额—提取总额—尚未收回的贷款额”构成。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结余资金减少,主因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增多。前7月,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921.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增速比一季度提高4.1个百分点,已连续五个月稳步增长。 (记者 熊筱伟)
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截至9月24日15时10分受理73件,咨询31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部署,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党委与飞机坝社区党委共同召开结对共建座谈会,共商社区发展大计,着力构 建党 建引领共建共享的社区工作新格局。 飞机坝社区负责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朱波一行的到来致以诚挚欢迎,并详细汇报了市公积金中心 “联、包、帮” 小区的基本情况,围绕下一步共建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设想与规划,强调双方应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共同为打造美好社区而努力。 朱主任在会上表示,将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及小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动社区建设提质增效。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结合职能专长,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知识普及活动,精准把握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居民从中受益。 下一步,西城街道飞机坝社区将与市公积金中心持续深化合作,以党建为引领,以共建为抓手,共同书写社区发展新篇章,携手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
服务网点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雨城区管理部)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政务中心1楼工作日9:00-12:00,13:00-17:000835-8505023 0835-2630379名山区管理部名山区蒙阳镇广场巷10号顺城商住楼3楼工作日8:30-12:00,14:30-18:000835-8603003荥经县管理部荥经县荥兴路东二段56号(建设局三楼)工作日8:30-12:00,14:30-18:000835-7633026荥经县政务中心 公积金窗口荥经县严道镇小西街9号(政务中心2楼)工作日8:30-12:00,14:00-17:000835-7631708芦山县管理部芦山县政务中心5楼工作日8:30-12:00,14:30-18:000835-6521112芦山县政务中心 公积金窗口芦山县政务中心1楼工作日9:00-12:00,13:00-17:000835-6520091宝兴县管理部宝兴县穆坪南街73号工作日8:30-12:00,14:30-18:000835-6821002宝兴县政务中心 公积金窗口宝兴县两河口街316号(政务中心1楼)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天全县管理部天全县城厢镇中大街110号(老财政局三楼)工作日8:30-12:00,14:30-18:000835-7227748天全县政务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助企纾困解难,提升贷款工作服务水平,11月15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雅安市公积金中心联合组织召开贷款工作提质增效推进会,邀请房地产和银行10家企业代表共计21人参会。会上,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就不动产登记政策、公积金贷款业务等工作进行宣讲,向各企业和银行传达在新的政策下贷款和登记工作的变化,同时指出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认真听取了企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业务流程优化、精简材料和压缩办理时间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并针对近期业务办理现状和企业反馈问题提出承诺:一是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办证材料,加大与公积金中心的沟通对接,对涉及公积金业务的开辟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在承诺时限内进一步提速办理;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双向联络机制,要化被动为主动,积极跟进企业在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强化登记纪律作风,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整治向企业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要坚决抵制,敢于举报,通过相关投诉渠道反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月1日起 在蓉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来源:四川在线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记者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4月1日起,在蓉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以按规定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与本市缴存职工“同城同待遇”。 只要与本市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港澳台职工,可与本市缴存职工一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同时,在蓉具有执业资格证的港澳台自由职业者也可开设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职工,今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3号)及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职工,可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跨城市就业并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记者 王垚) 责任编辑:雷晓琦
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2月共受理综合业务539笔,咨询387余次。
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3月共受理综合业务566笔,咨询318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