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宝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矿山生态修复、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各类信息109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327条,网站信息37条,办理书记、县长信件37件,收到上级整改通知2份,现已全面完成整改,政府网站未发生安全问题。全县8个政务新媒体均按要求更新内容,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时有错别字情况发生。二是部分栏目主办单位更新内容主动性不强、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日常监管和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政府网站日常监测,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以“发点球”方式,发送给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二)抓好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信息更新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原则,快速准确公开各级政策法规、重大会议、重大决策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和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 (三)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要求信息公开单位按照信息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三级审核”机制,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开展第二季度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管。我办按照省、市关于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值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对政府网站和1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管理,截至目前,政府网站未发生安全故障,全县政务新媒体均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内容,未发生安全问题。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矿山生态修复、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截至目前,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186条(信息公开3099条,其他网站信息87条);发布调查问卷0期、在线访谈8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全部办结;公开领导信箱信件回复25件。 (三)强化信息审核。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审核力度。建立信息公开错情通报机制、“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每日通过政府系统工作群通报错别字情况,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准确。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审核不严,时有错别字情况发生。二是部分政务新...
雅安市伍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雅安市伍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洪林煤矿三号井关于2015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前隐患整改的报告》(雅伍煤司[2015]11号)收悉,根据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雨府发〔2015〕6号)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矿从即日起进行隐患整改,现就你矿隐患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你矿入井整改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雨府发[2015]6号文件组织职工培训到位,做好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检修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二、你矿必须按照上报的《隐患整改方案》,制订并完善有关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对方案和措施进行贯彻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隐患整改作业。 三、煤矿整改作业地点及人数核定情况,同意你矿整改作业点为:24102对拉面超前排水巷、24102工作面、回风平硐、双龙东翼运输巷、161运输上山与回风上山、+1387硬炭运输巷上帮、24102运输巷煤仓、机电硐室、副平硐、161运输上山、161运输下山、双龙运输下山,并严格执行由外向里的整改作业顺序进行作业。最大班入井人数不超过56人(包括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整改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 四、煤矿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
按照《中共荥经县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如下: 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立即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关于“个别人员心存侥幸,以各种方式钻政策空子,违规操作,涉嫌贪腐。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经办人员失职渎职”“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以上问题,保持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廉洁、制度严密、政务高效的优良作风。 荥经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8月11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6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灵关镇大渔村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灵关镇大渔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近三个月来,灵关镇大渔村党支部按照立行立改和逐项整改的原则,对标对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涉及的所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将每一个反馈问题落实到每一个人逐一负责整改。结合本村具体工作实际,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反馈问题10个,现已整改完成10个,细化整改措施26条,已完成整改措施26条,完成率100%。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整改实效。灵关镇大渔村党支部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村党支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相关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和分工,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落细措施 。大渔村党支部按照《中共宝兴县灵关镇大渔村支部委员会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对反馈的10个问题,逐一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项目化销号”,倒排时间,对标对表、逐项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
荥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的自查报告 按照《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我社及时学习通知要求。对照清理内容开展内部检查。 (二)建立自查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县供销社主任罗万银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恕斌任副组长的荥经县供销社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我社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三)自查工作情况。 根据《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对照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要求,对我社工资基金管理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社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自查工作,我社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荥经县供销合作社 2016年8月4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自查工作的成效。 二、清理自查情况 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共有12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事业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结组织、人事部门逐一对本单位每一名在编在职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清理自查,逐项核实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学历和教育形式,获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工勤身份方式和进入本单位文件依据。经查,我局录(聘)用工作人员无违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坚决不用违规录(聘)的工作人员,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录用制度。
区协调办: 按照《雅安市雨城区“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要求,八步乡高度重视,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落实专人,限时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 (一)档案资料方面。乡、村两级普遍存在“五个一”帮扶工作部分档案未及时归档组卷,尤其是各类脱贫攻坚会议缺乏佐证材料,如会议记录、信息简报,卷内资料不齐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每季度1次入户全覆盖走访佐证资料不足,比如图文资料、走访台账。驻村记录过于简单。 (二)走访宣传方面。帮扶工作氛围营造不浓,对惠农政策和帮扶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帮扶动态信息较少。帮扶干部入户宣传政策时,普遍存在只宣传了大方向政策,没有针对性的对不同贫困户进行详细讲解,部分贫困户只了解大政策,但是对自身可以申请、可能需要的政策帮扶不清晰。 (三)工作反馈方面。乡党委对“五个一”帮扶干部工作督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未及时向乡党委汇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第一书记”每周向区“五个一”协调办报送工作信息较少。 二、整改措施。 (一)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乡“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乡级联系领导到村工作制度和蹲点督导工作制度,明确贫困村第一书记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落实“五个ー”帮扶工作...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向《港口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一)危险货物种类、数量或者装卸、储存方式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二)发生火灾、爆炸或者危险货物泄漏,导致人员死亡,或者人员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以上的;(三)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受理责任:公示备案所需资料,符合备案条件的依法受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人是否按照备案要求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等材料。 3.备案责任:对符合要求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并告知理由。 4.监管责任:备案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行政执法检查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加强后续监管。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按照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 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兴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宝兴县公安局关于报送《宝兴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情况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接到该项工作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及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工作副乡长,各办公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经过对全体乡村组全体成员全面的大清理、大排查,未发现有“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音扰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