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表彰四川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人社发〔2014〕40号),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宝兴县统计局荣获“四川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10月11日,石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旭召集石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召开石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暨单位清查工作会,总结近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经济普查工作。 邓旭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此次经济普查不仅要应对过去存在的老问题和新变化带来的新问题,还要面对当前复杂形势、重大任务以及外在因素带...
10月26日,雅安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吕林梅带队赴宝兴县灵关镇开展五经普单位清查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 检查组对抽中的普查小区单位和个体户逐一走访入户,重点核对普查对象的证照信息、经营活动、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准确性,核实是否入户、是否存在漏报现象等。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当即解决,确保录入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宝兴县经普办将根据本次核查情况,有针对地加大对各乡镇...
10月15日上午,县经普办随机抽查宜东至唐家公路沿线流动摊贩录入情况,确保流动个体摊贩不漏登、不漏统。
10月15日凌晨,县经普办随机抽查九襄镇果蔬批发市场无证经营蔬菜、水果批发商户。
10月14日下午,县经普办随机抽查富泉集镇路口、高速汉源东出站口、中海村隧道口无证经营水果摊、裁缝店、三轮客运户。
10月14日上午,县经普办随机抽查东区菜市、八号线菜市、富林派出所旁临时菜市无证经营摊贩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为国家编制五年计划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服务,国务院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04〕4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重大意义 国务院决...
9月18日,天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暨全县五经普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五经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县五经普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钟雪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五经普工作不仅是一项统计任务,更是服务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五经普工作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紧盯目标任务,紧扣时间节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