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坪镇联新村2025年1月特困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月保障标准(元/月·人) 1 晏作康 834
10月11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敬茂明一行到石棉工业园区指导园区企业灾后复工复产工作。县政府副县长蔡珩陪同。敬茂明听取了产业园区发展的现状及在建项目进度,重点了解企业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情况。随后,下沉到车间和工地进行实地考察。敬茂明强调,一是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加快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谋划工作,制定灾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持续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二是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避险、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企业危化品管控和存放,进一步细化危化品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
经初步审查,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 权利 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惠民路2号 市民服务中心底楼 ) 联系方式: 0835-3228720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 类 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季茂如 钟天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茶都大道117号1幢3单元4号 511803600002GB00008F00010012 国有建设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6.74㎡,建筑面积:90㎡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权证号:名国用(2004)第6376号,名房改权字第02031号 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1月21日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形成社会扶残助残的关爱互助风尚。在学雷锋日来临之际,团区委联合区残联、区国投公司、蒙阳街道在新城社区开展“青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服务。 此次志愿活动采取“政府+企业”的形式,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帮扶、爱心捐赠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残疾人及家庭的实际需求,开展助残阳光行动。爱心国企慷慨解囊,大力支持残疾人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了国企的风采与担当。同时增强特殊群体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勉励他们要传递“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用点滴行动感染身边每一个人,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学雷锋志愿服务中来,为我区文明事业筑牢坚实基础。 常怀慈善之心,助残共沐春风。团区委将充分利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契机,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创新资源筹措机制,促进我区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荥经县永茂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7628625(建管股) 传 真:0835-7633700 通讯地址:荥经县荥兴路东二段56号 邮 编:625200 一、项目名称:荥经县永茂石材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荥经县花滩镇新江社 三、建设单位:荥经县永茂石材厂 四、环评单位: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6.5亩,修建花岗石厂房125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150平方米,围墙300米;修建沉淀池1476立方米,购置并安装行吊2台,环保压滤机一台,切机9台,磨机15台,切边机5台,厂区除行吊以外的所有地坪面全部硬化。主要生产各类石材、板材,年产量13万平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时段 污染源 治理措施 施 工 期 废气 施工区域设密目防尘网,围护全...
芦山县环保局 关于芦山县公路养护段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2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652514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1 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 雅安市芦山县宝盛乡 芦山县公路养护段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2.15 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报告表-报批本1602.doc
芦山县环保局 关于拟对2016年2月15日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2016年2月1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6525149
芦山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2月15日,我局对芦山县公路养护段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作出了批复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6525149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芦山县公路养护段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 芦环审批【2016】74号 2016.3.8 74-芦山县禾茂大桥新建工程.doc
3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调研飞仙关镇禾茂组垃圾分类工作。 高永洪在禾茂组实地察看了农户垃圾桶配备和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村民的现实感受和对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 高永洪强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飞仙关镇要进一步强化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的完善,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参加调研。
为加快推动芦山县禾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顺利开展,9月21日县财政局组织芦山县汉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飞仙关镇人民政府、思延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分管同志和经办人员召开了禾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工作推进会。 会上,与会单位相互通报了项目最新的开展情况,商讨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并约定形成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的会商机制,实现步调一致,共同发力的目标,进而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谢斌在会上要求,要倒排工期、优化项目流程、加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