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前期连续降雨影响,仁义镇禾林村道路出现滑坡情况,落石阻碍来往车辆通过,对群众出行带来不便。9月19日,禾林村村两委组织工作人员,对塌方道路进行清理。 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安全警戒牌,积极劝返来往车辆,同时对路段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查看,做好路边落石和各类垃圾清除工作。禾林村村两委利用此次工作,为附近村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防汛安全要求,鼓励群众发现安全隐患后积极反映,有序避险,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8月20日晚我区境内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国道G318线多营至飞仙关路段(小地名:大深溪)边坡多处出现坍方,方量约100m³,山体掉落的巨大石块,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巡查人员报告后,雨城区养路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安排了10名抢险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并出动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1辆进行抢险排危,于21日早上10:00左右抢通道路,及时确保了交通通畅与行人安全。同时,为保证路面干净整洁,区...
芦山县根雕一条街作为我县汉姜古城4A级景区的组成部分,环卫保洁工作尤其重要。8月8日,县城管执法局组织环卫工人,对根雕一条街展开建筑、生活垃圾清理工作,旨在通过此项工作提升4A级景区形象,为市民创造舒适环境。
8月8日早,县城管执法局建筑中队巡查到沿江路与先锋路交叉路段,发现一自建户在修建完工后,占用户外人行道临时堆放建渣。我局建筑执法队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户主对建渣立即进行了清理,恢复人行道通畅。
为了切实加强环保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城乡环保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和河长制职责,近期我镇对青衣江流域和辖区内制定了河长制牌的10条大沟的垃圾、漂浮物和堆放在河道内的杂物进行了集中反复整治,取得了实效,使得小沟干净了,河水清亮了,重现了80年代河水的风貌,使我镇的整体环境上了一台阶。
7月12日早上,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芦山县根雕一条街违法占道专项清理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共规范户外落地店招20余个,清理户外占道摆放桌椅、杂物等数十件,今后类似工作将不定期开展。
7月3日,接网格责任单位电话反映,东风路铃木摩托经销店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我局网格执法队员立即前往该店,对店主进行了说服教育,责令其将违规摆放在人行道上待售车辆摆放入店,并要求店主对店铺外人行道路面进行清洗。
10月24日,为压实河长工作责任制,切实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石桥村组织村“两委”成员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河道中容易积聚一些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会影响乡村面貌,每过一段时间,石桥村都会组织人员来集中进行清理,把河道中的各种塑料垃圾、生活垃圾、枯枝烂叶清理干净,同时积极向沿河村民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中去,共同努力建设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 接...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清理建议 理由 1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保留 2 监督检查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情况 《中华人民...
6月3日早上,芦山县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回潮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城管队员在清理流动摊贩的同时,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整治氛围。 我局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性,随机性、反复性的特点,将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占道经营反弹、回潮现象,确保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