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加快质量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质量促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质量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其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促进议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质量促进组织、协调、考核、督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草、统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质量促进工作。第五条 企业应当自觉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开展以下质量促进活动:(一)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二)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四)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等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五)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建造的工程质量...
园区设立于2006年8月,初始规划面积3.85平方公里,根据地域和功能特点,分为万里和甘溪坝两个园区。园区于2012年被省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扩至13.3平方公里。园区定位为有色金属产业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园区工业区目前依靠5个水厂供水;建有220千伏汉源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4座;工业区内废水统一经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 继承人陈建川于2023年7月24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增,位于芦山县芦阳街道水井坎路8号4幢1单元301号(一般份额)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芦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陈建川名下。联系电话:0835-5955150. 序号 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 陈增 陈建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芦山县芦阳街道水井坎路8号4幢1单元301号 芦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4日
图片新闻本报记者 郝飞摄 雅安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是全省“51025”工程重点培养产业园区,现有建成投产企业117家,目前正在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为5月5日,入园企业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人正在加紧生产。本报记者 郝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