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天全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流通环节执法行动。 近日,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以农村市场代销店、杂货店、小型超市等为重点对象,以集贸市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效期等为重点内容,以白酒、饮料、副食品等为重点商品,进行全方位拉线式排查。 截至目前,天全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数6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7家次,立案8件,执法行动正有序开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例曝光,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为重点,有序推进“春雷行动2022”之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周边设置酒类销售网点的行为。一是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规范操作,杜绝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端上学生餐桌,保证学生餐点卫生、安全。二是督促酒吧、网吧、餐馆、商超、便利店等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三是严厉查处婴幼儿配方食品虚假宣传和经营无合法进口证明食品行为,强化用于未成年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检查学校食堂2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13家,向经营酒类的超市、便利店等9家发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宣传单共9份,当场整改问题7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审签领导:王家林信息员:袁艳)
2月1日下午,荥经县“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在鸽子花文体中心9楼会议室召开。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家林就“春雷行动2021”现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 自“春雷行动 2021”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紧扣“防疫治乱保安全 提质稳增促发展”的主题,深入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打击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数据执法行动”及“持续规范保健市场经营行为执法行动”8个执法子行动。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60余张,开展专项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23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41个(次),检查学校食堂1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7家,受理投诉举报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余元,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1件,结案20件,罚没14.03万元。下一步,荥经县将以更加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持续狠抓落实,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和巩固全县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世玲主持。县级相关部门、“春雷办”全体人员以及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
近期,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冷链食品为重点,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食品,严密开展“春雷行动2022”之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以最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超市、便利店和餐饮店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白酒、茶叶、肉制品、粮食产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对未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以及特殊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检查学校食堂、农贸市场、餐饮、超市在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家,当场处罚1家,发出责令整改1份,限期整改1家,立即整改问题16个。
2月22日,芦山县食药监局组织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召开了“春雷行动2019”、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暨“药品放心执法行动”工作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药监局领导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共计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食药监局药械股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雅安市“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与《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19”、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暨“药品放心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对“春雷行动2019”五个子行动的工作要求、工作目标、整治重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姚君华强调,一要重视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各药械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二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规范生产经营,做到证、票、账、货、款一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三是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规范生产经营,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最后,参会的32家药械经营单位签订了《芦山县药械经营单位药械质量安全承诺书》,1家药品生产单位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了林竹生态持续健康发展。8月29日、30日,龙苍沟镇政府、共建办、龙苍沟镇派出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南入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执法中队)、县管护站、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2023年大熊猫国家公园龙苍沟片区禁采秋笋普法教育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组深入公园周边社区、村(居民)小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共计对200余人20余家农家乐进行了政策宣讲,发放禁采公告100余份。同时对进山采笋人员的交通工具进行了暂扣,共计扣留摩托车26辆。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采集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动植物资源保护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专项行动工作组将继续加大大熊猫国家公园禁采秋笋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接雅安“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群众举报称雅安市雨城区望鱼乡的洪雅柳江至晏场至望鱼至洪雅瓦屋山(雨城区)第三期罗坝至海子山道路建设项目中有弃土倾倒河中导致河水浑。经查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弃土倾倒在河中的情况,项目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但未按照所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2018年10月17日雅安市雨城区水务局向该项目业主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于2018年11月16日前完成整改。2018年11月27日经现场核查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施工沿线地段边坡及河道内仍有弃土弃渣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项目未按照所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我局做出了罚款5.2万元的处罚,并于2019年3月5日向业主单位下达了缴纳罚款通知书。
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县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监督行动。近日,芦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监督组在县司法局召开会议,对案件自查自纠、卷宗评查、线索收集、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坚持“刀刃向内”,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分别组织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2022年以来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查找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会议决定,成立检查组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现场进行执法监督,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一线查找、收集执法问题。会上,现场随机抽取了10个案件交由县司法局严格开展卷宗评查。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执法监督行动,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 途径 ,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祭祀,提高市民素质,净化中心城区环境,助力“双创”工作,推动绿色发展,擦亮“天府之肺·熊猫故乡”城市名片,在中元节到来之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到“三早三到位”,扎实开展“中元节”文明祭祀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早部署,工作安排到位。8月28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城管执法支队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元节”禁烧工作专题会,及时将市、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执法大队,要求务必提高站位、上下一心、强化落实,抓实、抓细“中元节”禁烧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争当摒弃陋习的先行者,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是早宣传,引导动员到位。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媒体广泛宣传禁烧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市民群众文明祭奠;会同中心城区各街道办、多营镇、草坝镇,通过车载喇叭、走村入户、张贴公告、设置宣传牌等方式,对雨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进行宣传,做到户户知晓、人人遵守,共设置宣传牌10余处,设置车载喇叭3个,“一对一”宣传230余人次。 三是早巡查,执法覆盖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执法大队联合雨城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相关单位,以青衣江、周公河、濆江河沿岸及北外环沿线、周公山、金凤山、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蹲点值守、机动巡查为主要方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制止、及时扑灭,重教育、轻处罚,依法...
“一年之计在于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2019年定为“法治能力提升年”,从3月1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大排查、大规范、大整治、大执法” 城市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剑锋直指城市顽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全力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用排查补疏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占道经营、违规广告店招和“牛皮癣”、滥搭雨伞雨棚等老大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管理数据库,同时发放“门前五包”、“十不准十严禁”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扩大群众知晓面,为执法常态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共计排查商铺和企业766家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是用整治提品质,通过优化值班备勤制度,采取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巡查执法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落地,强化一线督查力度频率,建立巡查台账、工作台账,每周通报排名各大队案件办理和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专项行动趋向边整改、边推进,边巩固、边提升的良好态势。截至3月8日,专项行动共拆除违法建设1700平方米,违规店招店牌56个,雨伞雨棚47个,清理游商605处次。 三是用执法促文明。集中执法力量,对重要道路、街道两侧占道经营问题突出的,采取现场教学式执法,对责令整改通知期限内未整改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联合电视台进行曝光。对一店多招、未审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有序安全推进整治,并综合推进市场周边整治、背街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