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川棉社区组织网格员、公岗人员数十人对社区主要街道、河道、卫生死角进行清理。
为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减少内涝,3月5日,青龙镇开展沟渠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主要针对排水沟中、两边的杂草、枯枝落叶及淤泥等进行清理,同时对涵洞进行了检修、疏通,排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青龙镇将加大巡查力度,深入排查隐患,切实做好风险点排查,筑牢安全屏障,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基层党组织“小马拉大车”问题,新棉街道扎实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规范管理问题整治工作,针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部标识标牌、内部标识标牌、上墙展示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清理,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瘦身”减负。 明确要求,全面统筹部署。对照《中共雅安市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规范管理的通知》,新棉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解读政策文件,明确社区统一保留对外挂牌6块,对内保留服务群众挂牌9块,荣誉类奖章、奖牌做到集中展示、摆放等重点,打造简洁明了的群众服务阵地。 真抓实干,推动挂牌规范。12月以来,新棉街道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社区现场指导20余次,明确可悬挂标识标牌的名称、式样、位置等要求,深挖整治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保留、整合、取消“三种措施”,对社区活动场所和周边悬挂、张贴大小不一、破旧破损及所有不符合规范、过期的标识标牌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坚决摘牌、规范挂牌。截至目前,十个社区累计规范外部标识标牌6个,清理内部标识标牌68个,清理上墙展示内容120条。 常态督导,防止反弹回潮。抓好清理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标牌督导常态化,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各社区挂牌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在日常下沉社区工作中一并查看挂牌情况,严格控制新增挂牌,对未经上级同意随意悬...
草八牌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公岗人员等50余人,对社区卫生死角、白色垃圾、小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共擦拭宣传栏2个,清除小广告10余处,清理绿地1块,捡拾白色垃圾10余斤。
清理规范改革试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石棉县水务局 填报时间:2016年6月7日 序号 改革试点项目 文件依据 试点层级 所属领域 起止时间 完成情况 清理规范意见 1 ...
2024年12月3日,片马村组织群众清理道路卫生。
行政检查事项清理情况
汛期来临,为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的工作原则,8月11日上午,青江路社区未雨绸缪,发动党员、青年团员、社区网格员、社区骨干、居民志愿者等40余人,参与胡家坪大院清理沟渠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防大汛保民生做好有力准备。 畅通民情渠道,在问题导向上下功夫。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分忧解难,实事求是地解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青江路社区聚焦民情民意收集渠道,利用“移动办公”进小区、“微网联络群”、意见箱等形式,了解居民“烦心事”问题,搭建起了民意畅通渠道新平台,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保障了群众利益。“这汛期了,胡家坪大院道路旁边的排洪沟渠杂草丛生、淤泥渣滓乱倒等,如遇暴雨积水严重,严重影响大家出行,特别是骑电瓶车居民,存在安全隐患哦”李大叔心急如焚地反映道;“暴雨来势汹汹,一定要提前把防洪沟渠疏通哦”彭大妈急切地说着。社区“两委”高度重视,将群众反映的诉求认真梳理,以“轻重缓急”原则,把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强化宣传动员,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自然灾害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迅速投入到防汛减灾工作中,共同筑起生命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区通过“敲门行动”“微网联络群”“小喇叭”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辖区党员、青年团员、居...
8月10日,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检查组一行到荥经检查指导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深入农户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审签领导:杜建)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清理建议 理由 1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一级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0号令)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保留 1 节能监察 《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