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石棉县新民乡农乡采砂厂主持召开了新民乡农乡采砂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有石棉县新民乡农乡采砂厂(建设单位)、四川省君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专家等。 会前,与会人员查看了项目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保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情况。根据农乡采砂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组意见(见附件2)。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现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6日 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电话:13908162726(验收组成员) 15881235666(验收组成员) 0835-8857089(办公室) 电子信箱:504108953@qq.com 办公地址:石棉县翼王路98号(党校内) 邮政编码:625400 附...
石水〔2015〕169号 签发人:穆志龙 石棉县水务局关于 启动污水处理厂D型滤池工程建设的请示 石棉县人民政府: 我县污水处理厂D型滤池建设项目已由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通过,会议明确:县供排水公司为项目业主,严格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加强监管,确保建成后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我局会同县供排水公司就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即D型滤池建设)建设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了《石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总投资302.93万元。 经我局多方筹集和争取上级资金,目前已落实资金180万元,其中:省级水资源费“县城供水管网改造”100万元,省级水资源费“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节余约80万元。 为加快推进该工程建设,我局建议: 一、请求县政府同意启动该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由县供排水公司承担,我局负责技术指导; 二、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先行垫付,待争取到省、市级水资源费或其他项目资金后进行归垫; 三、设计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从“县城供水管网改造”资金100万元中支付。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石棉县供排水公司关于石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石水司〔2015〕16号) 2...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雅安市范围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幅增加,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市特检所积极履职,有效保障设备安全运行。一是积极协调,方便企业。由于(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不在市特检所检验资质范围内,为解决企业检验难,监察机构监管难的问题,近几年,积极与省特检院协调衔接覆盖检验。二、积极配合,协助检验。充分发挥检验技术优势,协助开展检验,今年以来,已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54台,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三、加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指定专人负责与省特检院沟通,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网上缴费、微信小程序领取报告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办实事,暖民心。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信息员:刘浩然 审核人: 邬万云
8月21日,汉源县副县长陈敬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伟到怡林食品厂检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在查看食品厂的生产管理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陈敬伟指出,食品生产产生的污水排放要及时进行处理,不得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在生产过程中要避免噪音污染,及时处理产生的异味,避免扩散。
3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晓燕率队调研瓦厂坪山体变形应急抢险工程进展情况,在听取了荥经县政府和雅西公司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张晓燕对我县多路径、多渠道落实措施的应急处置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一是加快推进瓦厂坪桥应急处置设计与施工,尽快恢复主线通行;二是尽快完成雅西高速应急通道建设;三是对瓦厂坪山体变形所处区域地质状况进行长期监测,并在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科学开展治理;四是提前谋划雨季施工的安全保障工作;五是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雅西高速早日通车。市政府副秘书长官健,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张华,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宋涛和雅西公司负责人陪同调研。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川建发〔2012〕17号)和《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建城函〔2017〕115号)规定,按照《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要求,我局对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评估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川建发〔2012〕17号)和《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建城函〔2017〕115号)规定,按照《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要求,我局对荥经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评估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