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节约集约 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多种 形式 ,向过往群众讲解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以及宣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政策。同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树立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意识。 通过此次全国土地日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闲置土地。 一、收回收购土地范围 拟收回收购土地应为雅安市雨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本次优先征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案件(土地类)信息公示表 序号 行政相对人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类型 立案时间 立案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罚款(万元) 1 石棉县明之兴建材有限公司 超过审批面积占用土地 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 2021年6月10日 石自然资规案立〔2021〕13号 石自然资规案处(2021)13号 2021年6月10日 17.0696 2 石棉县腾龙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未取得使用土地手续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经石棉县人民政府批准,拟收回二号地块宗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人民路和滨河路一段,东至鸡公山,南至动力车间拆迁安置房,西至人民路一段,北至滨河路一段。宗地编号:202108号;土地面积:44390平方米(66.59亩);涉及收回土地权利人包括503户个人产权人和3户公司产权人,详细情况见石棉县二号地块项目国有...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技术支撑,规范管理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我局拟征集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建立区级土地复垦评审专家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方向 本次专家征集的专业方向为土地、测绘、农业、环境、水利、工程造价、财务、建设工程等。 二...
“请停车、请出示证明、请配合测一下体温、请问您到哪里去……”,多个“请”字,既显示了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党员先锋队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温情叫停,也突显了对疫情防控把关的责任心。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支部迅速行动,党员干部主动请缨,积极响应,组建党员先锋队,不畏凛厉西风、不受疫情撼动,毅然守护着县城西大门疫情防控安全。口罩湿了反复用、群众不理解耐心讲,党员先锋就是要敢于人先,冲锋陷阵,就...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 型 政府机关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6月25日,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群众、技术支撑单位工作人员者等参加“6·25全国土地日”主题政务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受邀代表参观了自规局机关单位文化走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介绍了近年来土地整理、地灾防治、廉政建设、惠民政策、法治宣传等工作成果。参观后,组织受邀代表召...
2019年6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前往老县城十字街开展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新政策,鼓励大家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耕地保护、土地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底线和用地安全线的认识,并对营造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今年的宣传主题:“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6月25日,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县政务大厅旁设置宣传咨询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了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
行政处罚金额应当依据违法事实的程度依法合理确定 【基本案情】 某市自然资源局接到举报,称某农业公司占用林地修建建筑物。经调查,某农业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占用林地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72亩,后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某农业公司在2025年5月15日前恢复植被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某农业公司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 复议机关审查认为,一是事实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