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木林、四川勤谨和劳务有限公司 : 本委受理的陈远华与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仲案〔2025〕160号),经审查,本委认为你方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第三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
王月鹏:本委受理的你与四川雅竹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雅劳人仲案〔2025〕108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雅劳人仲案〔2025〕108号仲裁决定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4室,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9月24日
石棉建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阿木、沙马衣姑莫、陈英、左木、乔杨、李利苹、杨代珍、王小龙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八案(石劳人仲案〔2025〕178号、石劳人仲案〔2025〕179号、石劳人仲案〔2025〕180号、石劳人仲案〔2025〕181号、石劳人仲案〔2025〕182号、石劳人仲案〔2025〕183号、石劳人仲案〔2025〕184号、石劳人仲案〔2025〕18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
□ 转载自《雅安日报》(记者 郑瑶)近日,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绿色通道”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1名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纠纷案件,促成涉事企业迅速支付补偿款25.64万元,实现了“快立、快调、快结”,及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案中,涉事企业因经营调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与支付时限产生争议。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并由仲裁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
雅安蓝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龚竟翔与你单位关于工资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开庭审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雨劳人仲案〔2025〕112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内容为:被申请人雅安蓝源置业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龚竟翔2023年7、8、9三个月工资33274.61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本委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双创东路66号...
贵州雄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国贵与你单位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5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开庭审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雨劳人仲案〔2025〕116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内容为:一、被申请人贵州雄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张国贵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109.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109.9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324.8元,停工留薪期待遇25015.2元,...
雅安蓝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孔伟林与你单位关于工资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雨劳人仲案【2025】140号劳动争议仲裁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要求支付工资报酬120466.58元、业务招待费13893.7元)、组庭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本委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双创东路66号,联系电话:08...
近日,荥经县仲裁委通过“绿色通道”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1名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纠纷案件,促成涉事企业迅速支付补偿款25.64万元,实现了“快立、快调、快结”,及时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案中,某企业因经营调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与支付时限产生争议。县仲裁委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由仲裁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并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整策略:一方面向企业阐释法律规定...
四川省宝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柯玉平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石劳人仲案〔2025〕11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石劳人仲案〔2025〕11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的所有仲裁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石棉县水文路17号,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近日,荥经县仲裁委通过“绿色通道”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1名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纠纷案件,促成涉事企业迅速支付补偿款25.64万元,实现了“快立、快调、快结”,及时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案中,某企业因经营调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与支付时限产生争议。县仲裁委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由仲裁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并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整策略:一方面向企业阐释法律规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