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重点工程之一——始阳镇黎明桥电站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投资1.2亿元,土建工程已完成形象工程的65%,主副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全面完成,部分金结设备闸门槽、肘管已开始安装,第一台机组预计今年10月份开始发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3日对天全县青元水电站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川府土[2011]7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鱼泉乡鱼泉村3组、干河村5组和青元村5组。四至界限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府发[2008]52号)。 1、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县城规划区内和始阳镇规划区内的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为1000-1400元/亩;县城规划区外和始阳镇规划区外的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为800-1200元/亩。 2、县城规划区内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耕地为4.8万元/亩,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2.4万元)计算。 3、始阳规划区内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耕地为4.5万元/亩,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2.25万元)计算。 4、县城规划区外和始阳镇规划区外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后为水田3.3万元/亩,地(含自留地)2.8万元/亩,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1.4万元)计算。 5、征地报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管理费等),由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22日对天全河黎明桥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川府土[2012]37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始阳镇光荣村4组,新民村6、7组,切山村1、2、3、4组,乐坝村1、2、3组。四至界限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府发[2011]13号)。 1、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县城、始阳镇规划区内的征地青苗费为1600元/亩;规划区外为1400元/亩。 2、县城、始阳规划区内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分别为每亩4.8万元、每亩4.5万元。 3、规划区外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水田每亩3.5万元,旱地(含自留地)每亩3万元。 4、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1.5万元)计算。 5、承包耕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的按旱地补偿标准执行。 6、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天府发[2011]1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此次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2日对天全县乐英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川府土[2012]5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乐英乡群山村1、2组,安乐村4组,新场乡前阳村1、2组,结里村1、2、3、4、6、7组,新场村3组。四至界限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府发[2011]13号)。 1、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县城、始阳镇规划区内的征地青苗费为1600元/亩;规划区外为1400元/亩。 2、县城、始阳规划区内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分别为每亩4.8万元、每亩4.5万元。 3、规划区外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水田每亩3.5万元,旱地(含自留地)每亩3万元。 4、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1.5万元)计算。 5、承包耕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的按旱地补偿标准执行。 6、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天府发[2011]1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2日对天全县乐英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川府土[2012]5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乐英乡群山村1、2组,安乐村4组,新场乡前阳村1、2组,结里村1、2、3、4、6、7组,新场村3组。四至界限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府发[2011]13号)。 1、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县城、始阳镇规划区内的征地青苗费为1600元/亩;规划区外为1400元/亩。 2、县城、始阳规划区内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分别为每亩4.8万元、每亩4.5万元。 3、规划区外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水田每亩3.5万元,旱地(含自留地)每亩3万元。 4、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1.5万元)计算。 5、承包耕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的按旱地补偿标准执行。 6、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天府发[2011]1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此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转非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
干溪坡电站装机7.5万kw,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库容23.4万m3,引水隧洞长约7公里,设计流量124.6 m3/s,洞径7.4米,水头73米,年利用小时4703h,年平均发电量3.7亿kw•h,总投资约10亿元。 该电站于2004年开工建设,目前,电站主体工程、送出工程全面完成,并成功通过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等验收工作。2012年8月29日,电站首台机组成功并网,且运行正常。另外两台机组正在进行最后的调试工作,将于近期陆续投产发电。
近日,雅安市2013年重点项目天全县黎明桥电站正式蓄水并网发电。该电站位于天全县始阳镇切山村,电站总投资约2.4亿元,装机2.49万KW,于2011年2月开工建设,近日正式并网发电。该电站年平均发电量10169万KW.h,年利用小时4555小时,可实现产值2400万元,实现税收4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40个。电站的建成将进一步夯实我县能源基础,为天全县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电力支撑。
5月9日,为确保飞仙电站汛期安全,我局书面函告多功乡政府,建议其对移民临时居住地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因电站附属工程建设而形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治理,确保飞仙电站库区汛期安全。
天全县水务局 关于报送电站流域生态修复措施的函 县发展和改革局: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天全县电站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前期调查工作,实地调查了电站所在流域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形成了电站流域生态修复措施,现复函如下: 一、筑坝建闸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日前,我县境内已建电站89座28.9万KW,占总量的25.35%,在建电站12座19.99万KW,拟建1座24万KW。除下村电站、始阳电站、切山电站、黎明桥电站、乐英电站等电站为坝后式电站外,其余电站均为引水式水电站,部分河道形成了减水河段,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影响。 措施:对天全河流域电站库区水生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按照每个电站库区每年20万元标准,购买裂腹鱼、鲈鱼等鱼苗用于增殖放流。实施年限为2014年-2020年,实施地点:下村电站库区、始阳电站库区、切山电站库区、黎明桥电站库区、乐英电站库区。总投资700万元。 二、库区蓄水对河岸的影响 因电站库区蓄水,造成部分河段河岸出现垮塌、下陷情况,尤以乐英电站库区较为严重,直接影响天荥路路基和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措施:对影响区域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理,乐英电站库区河道右岸影响河段约2KM,采取浆砌石挡墙措施进行保护,估算投资200万元。 2014年7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2日对天全县乐英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川府土[2012]5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乐英乡群山村1、2组,安乐村4组,新场乡前阳村1、2组,结里村1、2、3、4、6、7组,新场村3组。四至界限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依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府发[2011]13号)。 1、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县城、始阳镇规划区内的征地青苗费为1600元/亩;规划区外为1400元/亩。 2、县城、始阳规划区内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分别为每亩4.8万元、每亩4.5万元。 3、规划区外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水田每亩3.5万元,旱地(含自留地)每亩3万元。 4、其他土地按耕地的一半(每亩1.5万元)计算。 5、承包耕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的按旱地补偿标准执行。 6、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天府发[2011]1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此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转非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