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 权利 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九襄 镇大木 村 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 人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 权利 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富泉 镇鸣鹿 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 人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 权利 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富林 镇太平 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 人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富林 镇前进 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4298810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宅基地使用面积(平方...
2023 年,承办、举办全省第三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启动仪式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 34 场次。
2023 年,举行“全民阅读·书香汉源”图书巡展活动, 共计展出图书 20 万册,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53 场。汉源县文化馆、图书馆被续评为国家“一级馆”。
2023 年,3月9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到汉源县清溪故城遗址、茶马古道遗址开展文物勘察。9 月1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到汉源县开展旭家沟水库文物资源调查勘探工作。12月14日,省文物局馆藏文物巡回鉴定专家组对汉源博物馆新增69件馆藏文物进行鉴定,评定三级文物23 件。
近日,市供销社二级调研员李鸿带领汉源县富庄镇联络村考察团赴花滩镇,专题学习基层治理与特色产业发展经验。考察团先后走进花滩镇“百姓茶馆”与齐心村竹笋加工厂。在“百姓茶馆”,详细了解“一碗茶调解法”化解矛盾、收集民意的基层治理模式;在竹笋加工厂,实地察看标准化生产线,深入交流“基地+公司+村集体+农户”的产业发展机制,重点询问鲜笋加工、产品销售及村民增收等情况。 花滩镇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分享产业培育与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25〕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申请、审查(初审)程序,现将汉源县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花名册(第四批)予以公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不负春光布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3月12日是我国第47个植树节,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覃建生,县政协主席王岩飞等县四家班子在家领导与150余名干部群众、志愿者代表一同参加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生态文明理念,号召全县上下植绿护绿,进一步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在县城滨湖大道三段植树活动现场,县领导与干部群众、志愿者三两一组,大家挥锹铲土、扶苗培土、提水浇灌,分工协作、配合默契,合力种下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