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汉源人民公园商铺竞租事宜的批示,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我局于2015年7月10日在汉源电视台、醉汉源信息平台、办公楼公示栏进行了竞租公告的公示,于2015年7月23日在我局五楼大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开标、评标工作。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邀请了汉源县财政局、汉源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汉源县国资公司、汉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四个单位专家一同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并邀请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评标监督单位。 本次招标分商务标(报价)和技术标(公园管理策划方案),其各占50分,由总得分最高者中标。截止报名结束日,共有34家报名,有21家资料齐全且保证金缴纳到位进入竞租阶段,其中提交了标书的共有19家,有2家弃权。商务标最高报价为15万元/年,两家并列获得商务标的最高分50分;技术标最高得分为41分。综合评标后,由报价12万元/年,总得分最高81分的曹宇飞中标。
芦山县体育公园施工招标公告 详见附件
公园内摆餐桌 沿江公园绿树成荫,西门茶廊茶座相连,这是雅安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这道风景线上却出现了大煞风景的事。近日,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八一路河边的一家茶馆悄然“变脸”成为一家饭馆,餐桌占据了公园里的部分过道,给市民的行走带来不便。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这种做法属于占道经营。 饭馆占道小广场 10日,八一路临江处一家茶馆悄然变成了饭馆。饭馆开张后,店主在沿江公园水池边的小广场摆上了几张桌子,并撑开4个大型遮阳篷,“圈地”近30平方米作为顾客的“用餐大厅”,占据了八一路至西门茶廊的大部分过道。 记者问店主为何将茶馆改为饭馆时,店主称,原来的茶馆门面是租出去的,现在收了回来,自己重新装修后作为餐馆。 据店主介绍,他一直在西门茶廊开设茶馆,现在此处开设饭馆是为了从茶馆和饭馆两方面盈利。记者看到,这家新开张的饭馆没有专门的用餐地点,用餐的人全部在公园的遮阳棚下,而餐馆的厨房设在原来茶馆的门面里。 当记者告知店主,有市民反映其行为给市民行走带来不便时,店主称,摆桌子的地点属于自家房门口,而且原来开茶馆的时候,也是这样摆着的,给市民行走留足了空间。 市民行走不方便 饭店开张后,有少数市民叫好,觉得喝茶用餐都方便。但是多数市民表示,饭店的行为让他们行走很不方便了。 退休老人杨大爷告诉记者,以前的每天早上或者下午,他常常和一些老人在这片空地上跳跳舞,扭扭腰,锻炼身体。前几天再...
近日,汉源县景观工程BT项目1#公园(县交警大队旁公园、8#梯道与环湖路交叉处公园)和BT项目2#公园(县城入城公园、黄石路口公园、运管所与3#梯道旁公园)工程顺利完工。该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审签领导:李纲)
一、项目名称:荥经县兰家山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部门: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三、项目实施机构: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四、项目地点:荥经县 五、行业领域:市政公用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利用兰家山南面缓坡,结合文严塔建设约1500亩城市4A级森林公园。公园整体以森林植被为主,采用点状建设的模式植入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等设施,内部增设眺望点、户外观景点,鸟瞰城市,并完善公园游憩措施,停车场、厕所、增设山门、游览步道、休憩点;公园内五馆建设:兰花示范基地、天麻养生体验馆、蜜蜂馆、珍木馆、藏茶馆等项目;改造两湖、两庙:同乐水库沿岸整治、同心塘美化提升、梓橦宫、二郎庙;公园内农房风貌整体提升改造;新兰家山大桥长约200米,宽12米,旅游环线长5400米,宽7米。 八、项目总投资和融资结构:总投资2.5亿元。 九、合作期限:15年 十、运作方式:BOT。 十一、项目进展情况: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虞晓涛15808351821。
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雅安鹭岛公园项目 招标事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察 设计 施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材料 设备 监理 其他 备注 该项目监理(66.7万元)重要材料(50万元)设备(50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请采购人依法自主公开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滨河公园8月上旬出初设报告,评审通过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在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湿地公园、水上栈道、古风亭、码头等已经基本完工,项目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已有不少市民前来游玩。 据了解,为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施工方提前制定了工程计划表,严格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各个工种之间严格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的“三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游玩环境。
为加强对滨河公园的管理,维护公园正常秩序,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休闲和娱乐环境,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公园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有维护公园秩序、环境卫生及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椅和儿童车外,严禁各种车辆驶入停放。 第三条,禁止翻阅栏杆、护栏,禁止下湖游泳、戏水。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用途和性质,不得在公园及四周搭棚和摆摊设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园内举办各种活动,凡举办活动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公园内严禁从事卖艺、算命、乞讨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和影响市容的活动。 第七条,严禁损坏公园设施、花草树木;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第八条,严禁在公园内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宣传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