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目 录 前 言 3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发展成效 3 第二节 现状形势 6 第三节 发展机遇 8 第二章 总体要求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三岔村2、5、6、7、8、9、10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名山区2014年第11批、12批、13批、14批、15批,2016年第13批乡镇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名山区2014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4〕1062号),批准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名山区20...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3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1〕442号),批准时间:2021年4月30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雅安市雨城区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水口村3、4组(原草坝镇水口村5、6组、石坪村1组)、新城村2、3、4、9组(原草坝镇河岗村3、4、5、6组、幸福村5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800号),批准时间:2015年11月3日。 二、征收...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桂花村1、2、3组(原凤鸣乡庆丰村1、3、4、7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第1批、2016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680号),批准时间:2015年8月20日。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16年第2批乡镇建...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蔡山村7组(原孔坪乡余兴村1组)、孔坪村3组(原孔坪乡新村3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200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0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8〕1136号),批准时间:2008年12月31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雅安市雨城区200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蔡山村1、3组(原孔坪乡关龙村5、6社)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2002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02年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3〕171号),批准时间:2003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雅安市雨城区2002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坪石村村集体、坪石村1、2、3、4组(原南郊乡坪石村村集体、坪石村1、2、3、4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2012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12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2〕1334号),批准时间:2012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雅安市2012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雅安市名山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高 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马忠强 区政府副区长 谭 庆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李建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薛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雅民〔2022〕47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