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穆家村8组、9组,大兴镇前进村4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大兴片区9-04号地块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13年第4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4]298号,批准时间:2014年3月27日)二、征收土地用途雅安市大兴片区9-04号地块建设。三、...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2组、3组、5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大兴片区2-06号地块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08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8〕1332号,批准时间:2008年12月31日)二、征收土地用途雅安市大兴片区2-06号地块建设。三、批准征...
因灾后恢复重建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需要,按照国家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凤鸣乡龙船村集体,龙船村4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雨城区农村供水(凤鸣水厂)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一)《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
因灾后恢复重建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需要,按照国家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穆家村3组,大兴镇前进村3组、4组、5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大兴路网(兴居二路)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一)《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
因灾后恢复重建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需要,按照国家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穆家村集体,大兴镇前进村1组、2组、3组、4组、6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大兴路网(兴居一路)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一)《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
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雅安市重大项目管理促进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重大项目的分类标准、申报、计划编制、项目储备、管理协调、服务保障、信息报送、项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的安排;既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又紧密结合雅安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实际,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贯穿于我市各项建设的全过程,用生态文明引领重大项目建设的方向,建立重大...
申请人:王某某。被申请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法定代表人:蒋国旗,主任。王某某不服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的《关于王某某同志退休时间确认的复函》,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于2023年6月6日决定受理。2023年7月10日,本机关举行了听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王某某请求:依法撤销市社保中心作出的《关于王某某同志退休时间确认的复...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晏场村的集体土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680号)。二、征收土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征收雅安市雨城区晏场镇晏场村的集体土地0.906亩(具体范围及...
2016年2月25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雅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兰开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和“十二五”工作回顾 2015年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相关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