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市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志强同志主持召开环保工作迎检推进会,认真学习了《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群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李主任强调,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投诉案件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关环保问题案件得到有效及时的办理。李主任提出,做好卫计系统环保信访工作务必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立接立转。要畅通联络渠道,靠实工作责任,确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接转到位,确保上下联系畅通,办理及时顺畅。二是必须边督边改。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县区为主体,对每一个信访案件深查、细查、实查,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三是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注重立竿见影的效果,又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在查清问题、分析因素、全面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制度、建立规矩。四是必须全面公开。要向社会公开我市卫计系统环保督察信访渠道、及时公开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办结情况、办理结果。对不按时限、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为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雅安市打好“三子”,充分发挥领导、部门、群众等力量作用,各占其位,各司其职,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领导举旗子,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坚定政治态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市级领导包案制度,第一时间将信访举报件移交市级领导,确保首责落实到位。副省长、市委书记叶壮,市委副书记、市长兰开驰率先垂范,先后9次深入一线督查督办,指导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立查立改。市级其他领导及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主动履职,自觉担当,及时赶赴问题点位现场核实问题、现场研究措施,现场协调处置,切实把案件督办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截至目前,市县领导现场督导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200余次,为问题整改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支撑。 部门量尺子,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属地主体责任,对每个交办件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及时建立台账,快速分解下发,确保案件办理落实定人定事定时,为快查快处赢得时间。各责任单位接件后,迅速响应,立即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督办。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三个一”制度,(即每个信访举报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整改专班,一个具体联络员,)案件办理始终坚持“六个不放过”和五个认定办结条件,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整...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档案资料工作,切实提高我区档案资料的规范性,7月11日上午,我区在区委四楼会议室召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档案资料工作推进会。区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参加了会议,区环保局长王华主持会议,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洪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王华对准备中央环保督察档案资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当前资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具体情况作了分析。王华同志强调:此次中央环保督察资料准备工作意义重大,请大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洪忠对当前中央环保专项督察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几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要高度重视资料准备工作;二是档案资料必须规范、有序,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三是档案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如逾期未报将严肃追责。
【案件一】 8月14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位于城后路123号和125号两间危房内经营废品回收站,臭气及蚊虫苍蝇污染环境。接件后,雨城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8月14日上午,区副区长漆贵良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并带领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组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督办。经调查核实,该废品回收站已停止营业。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制定整治措施:一是由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东城街道办协调配合,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业主立即对商铺附近闲置区域的废土渣、污水及商铺内废旧品进行清理清运,消除异味;二是鉴于该回收站位于居民聚居区且经营活动不规范,要求该商家尽快搬离,另外选址经营。 【案件二】 8月14日,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汉源县河西乡庄子村村民在禁养区办生猪养殖场,粪便污水排入灌溉堰,环境脏乱,臭气熏天。8月14日一早,市农业局会同汉源县委、县政府和农业、环保、国土、水务、监察以及当地乡村干部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现场核实,被举报的生猪养殖场猪舍位于禁养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但圈舍环境较差,有臭气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14日晚19时,市、县相关部门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目前,相...
【案件一】 8月14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位于城后路123号和125号两间危房内经营废品回收站,臭气及蚊虫苍蝇污染环境。接件后,雨城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8月14日上午,区副区长漆贵良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并带领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组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督办。经调查核实,该废品回收站已停止营业。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制定整治措施:一是由区环保、经商、工商、城管执法、公安、东城街道办协调配合,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业主立即对商铺附近闲置区域的废土渣、污水及商铺内废旧品进行清理清运,消除异味;二是鉴于该回收站位于居民聚居区且经营活动不规范,要求该商家尽快搬离,另外选址经营。 【案件二】 8月14日,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反映,汉源县河西乡庄子村村民在禁养区办生猪养殖场,粪便污水排入灌溉堰,环境脏乱,臭气熏天。 8月14日一早,市农业局会同汉源县委、县政府和农业、环保、国土、水务、监察以及当地乡村干部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现场核实,被举报的生猪养殖场猪舍位于禁养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但圈舍环境较差,有臭气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14日晚19时,市、县相关部门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
为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环保信访举报得到有效及时解决、整改到位,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主要采取三项有效措施,为群众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法制宣传进工地。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深入辖区工地,向企业负责人发放城市管理法律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法律法规条文。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工地乱象,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其次,在常态化管控的基础上,组织园区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大兴镇“金科天宸·雅郡”及“嘉州阳光·花间集”项目开展现场观摩,就工地降尘降噪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情况进行相互交流,以充分借鉴此次观摩企业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经开区在建工地施工秩序规范。 严控辖区各类噪音。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加强对学校周边、企业周围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劝离,特别是对人流高峰期加大巡查力度,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及时规范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对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加强工地噪声监控,及时发现、查处未经批准夜间施工或超时施工等违法行为,杜绝夜间施工扰民违法现象。 回访提高群众满意。为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满意度,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类举报、投诉问题,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回访活动,以处置结果是否满意、处置过程是否规范为内容,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听取意见...
7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6月底,我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2项,达到序时进度。 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近期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和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 按照省整改方案,我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共89项整改任务、364条整改措施。按整改销号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应累计完成46项整改任务、169条整改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较为顺利,21个市(州)和各省直部门依据省整改方案细化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总体推进也较好,但有8个市(州)共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其中,泸州市1条、德阳市2条、乐山市1条、广安市1条、眉山市1条、资阳市1条、阿坝州4条、凉山州1条。 针对8个市(州)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进展滞后问题,我省将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一)强化常态排查,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建立日常巡排查常态机制,落实联村责任,坚持每日对全乡46家养殖场进行巡排查,并完善检查记录;做好养殖户在养殖中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政策宣传解释及整改工作,了解养殖户今后养殖意愿,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二)加强部门联动,督促指导整改。针对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积极主动加大县农业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联动力度,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督促指导其进行整改,并每日定时向县政府、县纪委报送整改进度;(三)立足实际,规划集中养殖区。从大局、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在庄子村小、海子村二道坪移民点拟规划2个集中养殖区,邀请相关部门到实地勘验;同时积极动员35家禁养区、限养区养殖户搬迁至集中养殖区。截至目前,共有4家愿意搬迁,2家正在关闭中;(四)健全档案资料,确保全程留痕。强化档案意识,对督导组反馈案件坚持“一户一档”,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各村巡排查图片、影像资料,确保全程留痕、有档可查。
河西乡“四举措”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强化常态排查,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建立日常巡排查常态机制,落实联村责任,坚持每日对全乡46家养殖场进行巡排查,并完善检查记录;做好养殖户在养殖中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政策宣传解释及整改工作,了解养殖户今后养殖意愿,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二)加强部门联动,督促指导整改。针对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积极主动加大县农业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联动力度,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督促指导其进行整改,并每日定时向县政府、县纪委报送整改进度;(三)立足实际,规划集中养殖区。从大局、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在庄子村小、海子村二道坪移民点拟规划2个集中养殖区,邀请相关部门到实地勘验;同时积极动员35家禁养区、限养区养殖户搬迁至集中养殖区。截至目前,共有4家愿意搬迁,2家正在关闭中;(四)健全档案资料,确保全程留痕。强化档案意识,对督导组反馈案件坚持“一户一档”,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各村巡排查图片、影像资料,确保全程留痕、有档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