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核准石棉县向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事项的请示》(石投〔2014〕12号)收悉,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棉县向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棉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 2.68千米 ,供水管网 2.84千米 ,雨水水管管网 3.05千米 ,污水管网 1.68千米 ;新建小区连接道路约 200米 及排水设施,新建小区内道路约 430米 及配套围墙、大门、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地址:石棉县新棉镇向阳村。 六、建设工期:该工程工期180日历天。 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招投标工作。 附:审批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014年6月25日
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核准四川石棉工业园区12-19号道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的请示》(石文旅〔2014〕26号)收悉,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石棉工业园区12-19号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园区道路8条,道路总长 4520米 ,道路宽 7.5米 ,路面混凝土,配套排水沟、边坡处理、道路亮化、给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8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712万元,银行贷款395万元,拟申请中央补助475万元。 五、建设地址:石棉县回隆乡竹马村。 六、工期:2014年6月-2015年10月。 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招投标工作。 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2014年3月28日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 近期,四川省纪委监委在监督指导各市(州)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存在招投标监管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送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地纪委监委跟进督促办理。省发展改革委对2022年一季度全省工程招投标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核实和招投标监管“自设权力”专项清理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内容 (一)清理范围: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的工程招投标项目 (二)清理内容 1.复核项目评标专家调查核实清理。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对涉及评标错误的复核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查处理(处罚),并作出负面记分决定。目前,仍有个别项目尚未启动对评标专家的调查处理。 2.招投标监管“自设权力”清理。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对系统治理要求把握不清、贯彻不实,在招投标监管中存在“越位”现象。如,有发改部门直接干预招标人代表选派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对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强制要求比选人到中心现场进行抽取等行为。 二、...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确保我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转树作抓”专项行动,现将开展雅安市工程建设项目自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2年1月以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二、自查内容 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2022年1月以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从招标事项核准、招标代理机构确定(自行招标的除外)、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签订、投诉举报(信访)情况、投标文件、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方面,深入排查、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未招先建,投标人、招标代理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评标不公正,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工程量增加突出,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自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本级本行业自查工作;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于2022年7月11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箱将自查情况总结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自查情况总结主要包括自查总体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情况及问题查...
2021年12月1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孙红兵一行到我县调研指导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副局长一同调研。 调研过程中,孙红兵翻阅查看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整改台账,抽查了相关资料,并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孙红兵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情况汇报。 会上,孙红兵强调,要持续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标前、标中及标后监管督查,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专家及代理机构服务管理责任,不断健全招投标领域的流程机制,严厉查处招投标领域相关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加强专项整改,定期督办,狠抓落实,确保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雅安日报讯 昨(28)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底瑜一行,到我市研究对接工作,表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定,全力支持雅安市灾后重建,把“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部分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高效率做好,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 底瑜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雅安市灾后重建工作,作出了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部分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的重要决定,我们责无旁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照雅安市列出的部分重大招投标工作清单,高效率做好工作。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兰开驰代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底瑜一行表示感谢。他说,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委专门召开会议,就灾后重建部分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听取雅安汇报,紧接着又来到雅安帮助、指导招投标工作,一切为雅安让路,一切为雅安保障,一切为雅安服务。我们将坚决、彻底把相关工作做到位,尽快提供项目、进度等清单。 对接会就此项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进度、责任分工、工作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事项作了明确。 副市长王冬林就前期有关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部分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决定和省领导关于做好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11月23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雅安市政府召开了第一次...
为了深入推进住建行业招投标领域、人防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了招投标领域、人防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翔主持,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各股室就牵头开展的招投标领域、人防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刘翔同志就三项工作推进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强调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规范我区建筑领域五方责任主体建设行为,继续抓牢问题排查、盯紧问题整改,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6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调度会。会议听取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组织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后续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抓好交通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汽车维修、船舶码头等方面工作,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效,强化联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惩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统筹好项目推进、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工作,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查漏补缺,保障项目安全度汛、推进有力有序、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和重点在建项目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在参加案涉某市文化宫项目投标时被招标人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被其他投标人向某市住建局投诉其拟派项目经理丁某存在在其他在建工程(某县资源化利用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限制投标情形。某市住建局经调查后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认定上述投诉事项成立。某建筑公司认为,其投标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拟任项目经理丁某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截图,且某县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发包方某环保公司已于本次招投标前签署了《人员变更函》,同意丁某不再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某市住建局仅凭某县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部出具的《变更情况说明》中记载的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未收到业主回复的内容,便判定申请人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属事实认定错误。某建筑公司对该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办理】 本案争议焦点是某建筑公司在案涉某市文化宫项目投标时,其拟派项目经理是否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在复议答复期尚未届满时即前往涉案施工现场,分别向发包方及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搜集了施工现场照片、项目部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等证据,在案件证据的甄别及法律事实的认定方面做了大量详实的工作,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基础。经审理查明,某县资源利用化工程项目经理已经在2023年4月3日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将丁某实际变更为李某,某建筑公司在2023年5...
序号 41 行政权力编号 00889449-1B04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对投标者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天全县工商局 行政权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