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民〔2016〕1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民政局下拨资金管理、兑付、报账制度,按照通知内容,我乡对民政局下拨资金管理、兑付、报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民政局下拨资金管理、兑付、报账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1. 在自查中发现,部分资金兑付后的资料未复印装入民政档案; 2. 在自查中发现,部分资金报账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以上问题,按照通知要求,已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一是要求民政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要再次认真对宝民【2016】140号文件组织专门学习,确保对下拨资金管理、兑付、报账相关程序一目了然;二是对档案资料进一步的规范完善,确保资金去向明确,程序合法;三是对民政局下发的资金进行系统清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依照贵局《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财政检查报告》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0.05万元”问题进行再次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未按规定将培训费列入培训费科目,涉及金额0.05万元。 二、整改措施。我局在审计局年初审计“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时,已经按要求将本笔支出调入培训费科目。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支培训费,避免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以及不按规定核算反映的情况;在预算执行中,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无预算不支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并在编制决算是,做到各项决算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宝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2023年12月18日汉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汉源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汉源县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对县林业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对县农业农村局、安乐镇等28个单位相关财政收支进行了抽查,并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对各相关单位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及时反馈了相关问题。2023年9月2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汉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要求,县审计局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推动 2023年9月8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3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
根据《县政府领导批交办事项督办通知单》(芦府督办[2017]148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我局对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彭清翔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财务收支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关于财政财务自查整改的会议,依照相关财经法规,制定规范了检查程序、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财务自查整改工作任务。 二、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2013年存在附件不齐(如用餐人数、无菜单、无接待函、工作餐不规范等现象)。 2:2013年存在乱发钱物情况。 3:存在现金支付劳务费。 4: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5:2013年财务有购买土特产的情况。(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的余款)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4年开始,已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健全“三单”。接待工作餐三单:经签批的接待方案或公函和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票据。加班工作餐三单:须附经签批的审批单(注明加班事由、具体人员名单)和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票据。二是已将存在乱发...
芦山县财政局: 按照贵局《关于科技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部门预算专项检查的整改通知》(芦财监【2017】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芦山晨熙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芦山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院补助款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我局已经将市局拨款文件附后,并送函要求芦山县晨熙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院在资金用完后将资金使用发票复印我局作为凭证。 二、对财政非税专户资金入“其他收入科目”问题,我局已经按要求进行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芦山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12日
芦山县财政局: 按照贵局《关于科技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部门预算专项检查的整改通知》(芦财监【2017】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芦山晨熙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芦山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院补助款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我局已经将市局拨款文件附后,并送函要求芦山县晨熙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县猕猴桃产业技术研究院在资金用完后将资金使用发票复印我局作为凭证。 二、对财政非税专户资金入“其他收入科目”问题,我局已经按要求进行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芦山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12日
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我镇迅速响应,仔细梳理,全面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结合问卷调查满意率,现将完成问卷调查整改提升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二轮模拟问卷调查工作开展存在问题 1、思延镇积极参与第二轮模拟问卷调查工作,但未反馈情况。 2、问卷调查内容宣传不到位。 3、模拟问卷参与率不足、满意度不够。 二、整改提升工作情况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我镇将芦山县创文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积极落实责任。针对我镇虽积极参与第二轮模拟问卷调查工作,但未反馈情况的问题,我镇在相关会议上强调创文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好工作的图文记录,积极反馈工作情况,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 2、广泛宣传,增加知晓率。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有效的专题引导培训。充分利用好纸质问卷,重新对问卷进行统计,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问卷填写情况,全面了解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对标制订整改方案。结合干部职工例会,为干部职工讲解芦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通过会议强调加深了我镇干部职工对芦山县创建文明的了解。对于了解不够深入的干部干部进行一对一培训,从而更好地引导干部职工在开展正式问卷调查中按满意率100%回答。 3、完善阵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完善我镇精细化管理,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村...
根据《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及市脱贫攻坚蹲点调研第七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汉府办﹙2016﹚58号)要求,我乡认真开展了对救灾救济、村务公开、脱贫攻坚工作的自查与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部分村(社区)公开不及时,且公开形式多以张贴公开栏的单一形式进行,公开后群众知晓率较低、公开效果较差。 2、村规民约宣传力度不足。部分村(社区)未将村规民约印制并发放到户,未做到家喻户晓。 3、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费技工工资发放不规范。部分村(社区)的技工工资发放采取手发方式,未打卡发放。 4、脱贫攻坚工作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贫困户时未将相关政策向贫困户解释清楚,导致部分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一知半解。 二、采取的措施 1、规范村务公开。严格按照各村(社区)制定的村务公开方案,全面、及时、有效进行公开。利用广播、会议等方式多项式展开公开,强化公开效果。 2、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将各村村规民约印制并发放到户,同时利用广播、会议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氛围。 3、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费技工工资发放。采用打卡发放的方式发放工资。 4、加大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政策。利用公开栏、广播、会议等方式宣传脱贫攻坚工作。对每一户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进行相关政策的讲解,使每一户贫困户清楚政策、了解自身的脱贫进...
12月28日,天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了《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全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并获全票通过,对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审计整改报告从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3个方面反映了审计整改相关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6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51个,正在整改5个(均未到达整改最后期限),促进上缴财政资金16534.4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5.31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21181.84万元,促进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2项,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督促力度,通过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12月26日,天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全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并获全票通过,对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审计整改报告从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3个方面反映了审计整改相关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1月底,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47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4个,促进上缴财政资金3259.5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65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38753.83万元,促进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项。报告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的要求,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继续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