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5日,四川电视台文艺中心晚会工作室制片人胡成一行来棉采访“四川省首届道德模范”梁永惠。彩票销售员梁永惠受他人委托代买机选号码彩票,代买彩票中奖264万元。面对“从天而降”的百万巨奖,梁永惠毅然选择了“完璧归赵”。(审签领导:孙希贤)
为更好的推进四川省智慧城市的发展,2月2日,由四川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与腾讯公司、腾讯大成网举办的“互联网+中国行·四川站”暨“四川互联网产业峰会”在成都举行。会上揭晓了腾讯2015年度四川“互联网+智慧城市”,发布了“2015年度四川影响力大奖”、“2015年度四川政务飞跃奖榜单”、“2015年度四川政务创新奖”榜单,其中,由雅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北纬网承办的微信公众账号“四川雅安”荣获“2015年度四川影响力大奖”殊荣。 “4·20”芦山强烈地震当天,我市及时开通“四川雅安”微信公众账号用于发布震区最新情况、实用救援信息等。此后,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四川雅安”微信公众账号先后设置了“走进雅安”“雅安生活”“网络问政”等微栏目,综合运用图文播报、报网互动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政务动态以及各种便民信息,与网民互动沟通。 在此次“四川互联网产业峰会”上发布的《互联网+指数·四川篇》,依托腾讯全样本数据、在移动端社交、游戏、支付等维度上的活跃度、全面反应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市场基础的纬度,通过“互联网+”指数研究模型,成都、攀枝花、绵阳、雅安、德阳五个城市成为四川互联网+指数排名前五的城市,其中雅安排名全国第219位。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云、物、移、大、智”等新兴技术与产业的发展,紧紧围绕“互联网+”战略,积极发展云计算、大...
“四川造”优势产品“闯东北” 川企800余种产品亮相长春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10月27日,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联合主办、吉林省四川商会协办的“四川造”优势产品进吉林暨川酒全国行·长春站展示对接活动正式启幕。该活动以“四川造”优势产品推广和“喝好酒,选川酒”为主题,近100户四川企业的800余种产品集中亮相,展示四川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新成果。活动为期三天,展馆面积达3500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主办和承办单位经过前期大量调查研究和充分对接,遴选了217户企业的近3000余项产品,编制成“四川优势产品名录”,集中向吉林省相关企业推介。现场参会的既有以川酒“六朵金花”为龙头的成都、泸州、宜宾、德阳四大白酒主产区的优质白酒生产企业,也有众多茶叶、调味品、休闲食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等四川优势产品。四川省经信委总经济师黄朝阳表示,这些都是四川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创造的好成果、好产品。搭建这个平台,主要目的是让吉林省和长春市人民群众和各领域朋友,深入了解四川产品特色,同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促进产业深度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于两省经济发展。“希望大家品味川菜美食的同时,也能体验巴蜀文化、感受天府特色。” 据悉,在今日下午举...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采购代理机构: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6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解读材料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2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委对《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川价综〔2002〕256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 序号 听证项目 听证组织部门 备 注 1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3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省价格主管部门,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定价权限分别负责 4 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定价权限分别负责 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5 居民生活用电销售价格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各市(州)、扩权县发展改革委(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减审批重监管、寓服务于监管为工作理念,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着力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监管合力,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 二、监管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权力清单、“三定”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权限内事项的监管。 (一)投资项目监管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情况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情况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情况监管;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管。 (二)价格监管事项。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执收情况监管;价格监测活动情况监管。 (三)节能及循环经济监管事项。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监管;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监管;节能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情况监管;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