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双创”成果,全力提升“汉姜古城”4A级景区形象,县城管执法局“环卫组”持续开展建渣清理工作,做好即将来临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清理规范存量财政专户的相关事宜,按照财政部规定,逐一对照财政专户类型、开户依据和管理要求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我县不符合开户要求的专户进行清理,截止2017年6月30日共撤销5个账户。
7月16日上午的暴雨,造成了辖区部分企业外路面积水严重,芦山经济开发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清理路面积水,目前大部分积水已清理完毕,但积水消退后部分路段存在大量淤泥、碎石等残留垃圾,导致路面湿滑,给企业员工、来往车辆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给工作人员带来额外的工作量。 随后,芦山经济开发区组织工作人员24人,开展淤泥清理、道路冲刷工作。在清理现场工作人员挥动铁锹、扫帚将路面淤泥一一铲除,再出动清运车2辆将淤泥、碎石等残留垃圾及时清运,最后洗扫车3辆对道路进行整体清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市容环境,保障企业道路洁净通畅。
为了保障河道两岸清洁,切实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近日,我镇各村开展了河道垃圾清理行动。 在清理过程中,村民各自携带工具,清理河道垃圾、打捞废弃漂流物、清理河岸淤泥,为河道清除障碍,保证河道的畅通。 此次行动八十余人参加,清理河道、沟渠、臭水沟等四十多处,飞仙村清理飞仙湖景区淤泥三百余立方。此次行动让村民亲身参与“河长制”工作,使群众明白“河长制”不单是政府的事,更是大家的事,既是对经济发展有利的大事,更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好事。
近日,我镇巡河人员发现飞仙湖湖面上有大量上游流入汇聚的白色垃圾、木渣等漂浮物。为认真贯彻河长制相关条例要求,保持湖面干净整洁,我镇立即督促飞仙关电站对飞仙湖进行打捞清理,此次清理约0.8吨白色垃圾、木渣等漂浮物。
飞仙村百家沟沟渠有大量堆积垃圾,近日,村干部立即组织保洁人员进行清理,并要求保洁员要随时关注沟渠卫生情况,及时清理,维持沟渠的干净整洁,给大家提供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为助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5月27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专人对新南小区、金河广场、西门三岔路口等点位的杂物和垃圾进行清理,派洒水车及保洁人员对路面和垃圾柜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近日,石棉县开展清理电线路线下零星林木采伐工作,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迎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响应号召,派出老兵调解员负责事前政策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事前宣传,做好动员工作。本次线下清理主要涉及村落为新民村,因此特派出新民村老兵调解员王立军同志负责对本次线下清理的意义以及赔偿政策进行宣传讲解,避免因后期政策理解不到位产生纠纷。 事中调解,做好稳控工作。本次线下清理涉及农户较多,矛盾调解不当会直接影响工作进展。22日上午,施工队准备在新民5组开展线下清理时,遭到老妪何某某的阻挡,理由是板栗树种了几十年,砍了太可惜。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情绪激动,恐出意外,王立军立马联系了家属赶到现场,对相关赔偿政策耐心解释。 本次线下清理工作共涉及沿线农户80余户,已清理各类树木3400余棵。下一步,迎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近期,安顺场镇组织村组干部开展道路清理整治行动,着力消除交通隐患,确保人车安全。 在清理行动中,工作人员对道路边坡的杂草进行割除,对掉落的枯枝、落叶等进行清除,达到了道路整洁平顺、边坡整齐的效果,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保障了行人行车安全。
近期,我局对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辖区内的3户委托代征单位进行清理检查,并按照规定开展了发出《终止委托代征协议通知书》,收回委托代征证书,结清代征税款,缴销税收票证等后续管理工作。 委托代征行为终止后,我县大量的外来施工单位将直接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开具发票,申报缴纳税款,我局各税务所正在积极应对此项工作,以便工作顺利对接,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