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近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做好防控药械“保质量、保供给、稳物价”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春雷行动2020”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全市人民用药用械用妆质量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春雷行动2020”典型案例,其中天全县太极大药房安居药店一分店销售N90口罩未明码标价案,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32元。这是“春雷行动2020”药品放心执法行动的战果。多部门联合对药店开展专项检查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保障药械化质量安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省市防疫药械监管要求,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主要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美容院、私人诊所、卫生室等单位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是否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是否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美容院、美发店是否有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格化妆品,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采购、捐赠防护物资质量专项验收,重点验收防护物资的产品资质合法性、渠道票据真实性、质量标准符合性。强化...
关于丙酮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35号 【发布日期】 2013-06-07 商务部于 2008年6月8日 发布年度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 2008年6月9日起 5年。 2010年9月9日 ,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4号公告,决定自 2010年9月10日起 ,韩国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所适用的进口丙酮反倾销税税率从8.9%调整为4.3%。 商务部于 2012年12月7日 发布年度第85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于 2013年6月9日 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2013年4月3日 ,商务部收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代表中国大陆丙酮产业正式递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
关于葡萄酒反倾销立案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36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2013年5月15日 ,商务部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代表的葡萄酒总产量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和2012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 2013年7月1日起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近年来,该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全力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打造便捷、高效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先后受到集体嘉奖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被评为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在法院大门口设置帐篷便民点,布置醒目诉讼引导标志、标牌,放置饮水设备、医药箱等便民设施,立案庭干警着装上班,将立案审查、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功能前移,给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诉讼服务。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救助,对于涉及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活生产的案件,依法缓交诉讼费,快速立案、排期、送达,与雨城区法院援助中心驻法院办公室紧密配合,给予法律援助。三是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对可调案件立即进入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大力开展到案发地和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调解。四是在接访中注意搜集掌握当前灾区各类社情民意,实行涉灾矛盾纠纷及其隐患滚动排查、滚动研判,及时发现具有群体性、关联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向党委政府做好预警汇报。五是加强对涉灾法律问题统计和预分析,以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在汶川地震期间的各项法律解释为参照,做好涉灾敏感案件的请示汇报,为下一步涉灾案件的受理、审理做好准备。 (雨城区法院 郭平)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近日,宝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宝兴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宝兴县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部署、积极推进、认真实施,使诉权保障全面落实,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同时,也存在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存在误区,化解立案信访的难度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叠加,复杂案件增多,处理难度加大;滥用诉权和虚假诉讼的行为时有发生,诉讼诚信体系受到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等困难和问题。在了解了宝兴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后,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宝兴县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工作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不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果,纵深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实现诉权保障更加彻底、司法机制更加完善、司法为民更加彰显、司法服务更加有力的目标,为宝兴县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下一步工作中,宝兴县法院将进一步坚定信念,强化措施,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诉权;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凝聚化解矛盾纠纷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惩治滥用诉权行为,有效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坚定不移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推向深入。记者 周昆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该意见已于5月1日起施行。 立案登记制与以前的立案审查制有些什么区别?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的关键之举,关于立案登记制,有六件事你应该知道。 1、法院对诉讼要件不再进行实质审查 据了解,在以前的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 在实践中,受制于普通公民对法律程序的认识水平,再加上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立案审查制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应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门外。 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这在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2、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根据意见,对于当事人诉讼请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而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
本报讯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出台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施意见》。该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要求,结合石棉县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出了全新的规定。 为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石棉县人民法院在前期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其中包括重新装修立案大厅等。薛薇
自8月9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以来,截至8月23日,我局共接到转办件19件。 接件后,我局案件督办组迅速行动,按照局领导联系点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一个县(区)的案件查办、整改工作。办案人员赴现场后,首先针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是否属实,对于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其他问题,五天内立案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天调度整改进度,边督边改确保案件办结。 截至目前,针对转报的19件案件,全市共立案24起,下达整改通知23起。中央交办案件办结要求高,针对违法行为立案的数量多,对我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市将利用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确保查办的案件程序合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13日,雅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对全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将“春雷行动”融入疫情防控阻击战,迅速对市场环境整治、价格监督、物资保供、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等方面作出部署,调配充实一线防控力量,组建了8个防控工作组,以“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为重点,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和疫情应对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44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3206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382个,检查学校食堂738个,整治重点区域294处,网上检查网站、网店378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71个(次),责令整改网站8个(次),开展协作执法80次,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2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22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803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58万元;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62件,罚没170.75万元。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春雷行动”战果,坚决守住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