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公告适用于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强调税负公平。公告强调:国、地税要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对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应基本一致,不得因分属国、地税管辖而出现较大差异。 (三)强调依法核定。公告强调,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积极引...
一、发文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
一、公告的背景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措施。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再次肯定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在税务领域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
一、公告的背景 近年来,国、地税合作不断加强,但随着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和形势发展变化, 加强国税、地税合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为此,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对国地税应在哪些方面开展合作、如何合开展合作、应达到什么样的合作标准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国地税 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作 为基本合作事项列入了《工作规范(3.0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地税...
序号 1 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 退税审批 责任主体 四川省天全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纳税人提交材料存在疑点时,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3.决定责任:符合要求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退税手续。 4.事后...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县)地税系统机构编制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39号)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川地税发〔2012〕83号)精神,四川省雅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财产与行为税科、征收与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与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4月28日,在2022年四川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电视电话会上,荥经县税务局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成为近年来荥经税务拼搏进取、服务大局成效的有力印证。 近年来,荥经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围绕“一个核心”、打造“三种团队”、找准“六个着力点”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踔厉奋发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持续助力荥经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2016-9-14 有效 为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诚信办税、促进税收遵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实名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为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诚信办税、促进税收遵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实名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