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两创办9月3日对我局双创工作责任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芦阳镇人民政府、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对接,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9月5日以来,经我局与芦阳镇人民政府、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一起去给该住户做工作,该住户以无地方堆放和无劳力无由,不予配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芦阳镇与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继续向该户宣传双创工作相关政策,力争使该户占到堆放物品问题,尽快得到处置。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除恶务尽,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专题会、周五大讲堂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不断深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相关会议30余次。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通过LED显示屏播放、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公示举报电话、移动宣传车、发放《芦山县河道砂石管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河道砂石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殊节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进校园等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三是针对砂石资源管理实际,召开专题培训会,采取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国有平台公司分管领导和服务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宣传,通过培训,让大家更进一步了解河道砂石资源如何管理。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和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巡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借助河(湖)长制工作平台,把河道砂石资源乱点乱象整治行动纳入河(湖)长日...
现将我乡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防震抢险救灾意识 (一)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每半年组织1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结合地震灾害风险,河南乡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当前地震灾害形势严峻性的认识,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将相关工作明确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安全底线。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快完善全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河南乡及时制订《河南乡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本级地震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2020年 (四)制订河南乡重特大地震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模拟构建重特大地震灾害情景,梳理评估救援任务需求,制订重特大地震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完成时限:2020年 三、做好建筑抗震设防加固和监管 (五)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开展农村地震风险隐患摸底调查和抗震性能鉴定,编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提升房屋设施抗震性能。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加...
汉源县乌斯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业产业扶贫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汉源县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转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乌斯河镇立即开展相关问题自查。经自查,我镇2018-2020年三年脱贫攻坚以来,无各级反馈的农业(技术)产业扶贫问题帮扶领域相关问题。 乌斯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根据《汉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精神,我镇对照通知,对标自查,进一步夯实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巩固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力推进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 我镇成立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吉华同志、镇长张雄飞担任组长,在合乡并镇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组织机构,由现任镇党委书记何平同志、镇长张雄飞担任组长,分管领导董璐瑶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脱贫办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云龙同志兼任,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并依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 二、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工作开展自查情况 1、我镇坚持要求各行政村做好“三务”公开工作,主动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我镇以党风廉政社会评价提升工作为依托,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为契机,建立民生诉求台账,进村入户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收集民生诉求22个,已解决18个,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作,实施民生项目4个,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感情等措施,疏导群...
汉源县安办: 我镇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隐患排查,现将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装波形防护栏的施工队在安装好波形防护栏后没有及时将沙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我镇多次与施工队进行交涉,要求及时清运,施工队置之不理,由于业主是养路段,我们多次与主管部门养路段联系,到现在施工队仍然没有清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安装波形防护栏的施工队租用没有牌照的三轮摩托车,并在三轮摩托车车厢内拉送施工人员,我镇与交警队联系已将此车扣押在镇政府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止脱贫掺假,按照汉源县农业农村局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分管领导、组织专人开展排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排查不走过场,确保全面排查整改不留死角。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对照排查任务,认真部署研究排查整改工作。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提名人选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癸红任副组长的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重点围绕农业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等方面工作内容,主动排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三是落实专人负责,边查边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全面不留死角。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扩大整改成果。 二、排查整改情况 (一)产业扶贫方面 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是否落地,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农业产业财政项目资金确权至村集体资产的落实情况。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方面 是否将脱贫攻坚中各级财政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确权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方面 1.是否按规定程序借款。 2.基金是否用于发展产业。 3.是否按期回收或按规定核销。 4.贫困户借款需求是否得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按照《芦山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退耕还林地复耕复垦排查整改总结的通知》(芦退耕办发〔2016〕7号)要求,现将我乡退耕还林地复耕复垦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地复耕复垦排查整改工作,按照5月5日全县退耕还林地保护工作会精神,我乡赓即在5月6日下发《龙门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林地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芦龙府发〔2016〕6号)到各村,明确各驻村班子成员是此次退耕还林林地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5月7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伟召集各驻村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乡退耕还林地监管工作会,王伟同志作了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标语要张贴到位,村、组干部要入户宣传,宣传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已栽种农户必须100%见面宣传到位,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全面排查,各村要加大对辖区内退耕还林林地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乡政府,并督促农户迅速整改;三是整改到位,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和严格执法、全面整改的要求,各村要对退耕还林林地复耕复垦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农户采取补植、改种茶叶、林木等方式进行整改,对已栽种的地块坚决铲除,严禁再出现退耕还林林地复耕复垦现象,做到退耕还林地面积保存率达到100%。 二、加强宣传 各村按照会议要求,采取召开村组干部会、院坝会、户长会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我会按照《中共汉源县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汉源县廉洁重建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县纪委牵头部分的整改通知》(汉纪办〔2017〕1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汉源县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进一步理清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八个“严格执行”,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 在工作中,我会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组书记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派驻纪检组长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二、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 党组书记每年都在有关会议上认真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与会人员的现场质询和测评。 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县红会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1)落实分管职...
按照《汉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群体性宴席监管的紧急通知》(汉食安办〔2017〕3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河西乡农村自办宴席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河西乡人民政府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宴席的规模和频次也在不断增加。我乡的承办宴席主要是在自己家中请民间厨师制作,只有少部分在酒店中进行。厨师多数由本村或附近村民组成,大多数未经过正规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帮厨人员由亲戚朋友或邻居组成,负责餐具的清洗、菜肴的粗加工、传菜等工作。由于管理制度和工作力量的局限性,使得目前农村自办宴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食品加工环节条件差。一是自办宴席的场所简陋。举办场所大部分选择在自家院坝,多为塑料布做顶棚的半露天场所,缺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二是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容易引起交叉污染。三是大量食品加工用的餐具无法彻底清洗消毒,餐具不进行消毒便重复使用,卫生条件差。 (二)健康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所请的厨师以及帮厨人员均是临时请用,这些人员中绝大多数未经健康体检及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存在疾病传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