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三)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四)...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
2025年7月3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25,PM2.5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2025年7月2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37,PM2.5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2025年7月1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80,PM2.5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2025年6月30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53,PM2.5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2025年6月29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42,PM2.5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2025年6月28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82,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2025年6月27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40,PM2.5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2025年6月26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49,PM2.5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