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9月18日晚,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我市空气质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情况后快速反应,为尽快查明原因,在市环保局的安排部署下,迅速组成两个检查组,对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涉及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现场检查时,空气中存在秸秆焚烧的气味,但未发现明显焚烧秸秆火点,现场存在焚烧后留下的燃烧痕迹。9月19日,检查组继续对我市重点区域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据了解,19日对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涉及的重点区域的巡查中,共发现3处焚烧痕迹和1处明火。发现明火后,检查组迅速通知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处理。当天的秸秆禁烧巡查中,还首次使用了无人机进行空中“侦查”。检查组负责人介绍,无人机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巡查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同时对特殊地形处的监控力度大大增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支队将继续扎实推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秋冬季”攻坚行动,坚持疏堵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肖科
(图一,防洪堤被冲毁,电塔岌岌可危;图二,奋力抢险;图三,险情得到控制) 8月7日,宝兴县五龙乡东风水电站旁的防洪堤被洪水冲毁100米,直接威胁到县电力公司110KV线路铁塔和广播电视、移动光缆及东风电站厂房安全,县防汛指挥部接报后,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机具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通过50余人3个多小时的奋力抢险,险情得到控制,我县防汛抢险工作受到了一次实战检验。(审签领导:杨明江)
(一)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和应用中的安全保密技术管理,对涉密系统明确定级,制定分级保护方案和实施计划。狠抓通信和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 (二)严把责任追究关,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对涉保密科室和岗位的管理,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文件保密,办公室派保密专员负责,实行秘密文件每天一收交,每周一清理,每月一核对。 (三)认真实施完成《雅安市“十二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按相关要求,配合完善计算机存储介质管理、园区门户网站检查、本单位互联网出口检查,做好保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及应用。
一是修改完善《旅行社设立、变更、注销服务指南》、《分社设立、变更、注销服务指南》、《服务网点设立、变更、注销服务指南》,并通过雅安旅游政务网、雅安旅游系统群公示。二是对全市60余家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发出限期整改要求40余条,敦促其合法、规范经营。三是邀请省旅游局,联合雅安市工商局对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各县区旅游局、各县区工商局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开展了专题培训,重点讲授旅行社安全操作实务和规范经营、行政管理部门精准服务及指导方面的内容。四是积极协商工商管理部门,探索旅行社市场一址多照和一照多点的可行性,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监督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和各养殖单元安全责任,2016年7月20日,我市农业局及汉源县农业局组织汉源县凤凰公司新一期船员进行船舶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 培训会上,汉源县农业局要求各参训船员要高度重视船舶安全,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驾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珍惜培训机会,切实掌握和熟悉相关行船要求和政策法规。 下一步,汉源县农业局将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监管,确保汉源县渔业船舶和船员生产安全。
为有效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现县城绿化提档升级。近日,石棉县加强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棉城大道、世纪广场、县委广场、步行街等重点路段、区域栽植海棠、天竺癸、孔雀草、一串红等鲜花约15万株。同时,补植损坏的草坪约4200平方米。
加强项目检查 规范完善项目实施 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名山区科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会同分管科技扶贫项目的副局长及业务股股长组成联合检查组,于3月29-30日,对省级科技扶贫专项 “雅安百里茶果药产业带有机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实施地解放乡瓦子村、廖场乡观音村、黑竹镇王山村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档案和相关的财务资料,就如何规范实施项目进行了指导,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实施的痕迹管理,梳理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公示公告等制度,专账核算,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拓宽项目的辐射带动面。
为做好2016年度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全段动员,对辖区内管养的道路边沟、护面墙、涵洞、桥梁,标志标牌、护栏等道路设施进行了集中养护,并对内业资料进行完善,争取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
7月6日,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飞仙关镇进行环境监察工作。 位于飞仙关镇的雅安市政工程建设公司芦山分公司因生产过程中噪音被群众多次投诉,监察大队立即对企业做出了及时在风机周围增设挡墙的要求,并要求企业在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要求企业在抓生产、忙重建的同时切实做好企业的环保工作,树立强烈的环保责任心,健全企业的环保管理机制。当事企业当场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并积极整改。 我局将继续深入企业,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将保障我县的环境安全作为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