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兴县五龙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精准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落实好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提振发展信心,全面复工复产。 一是紧盯惠企政策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放管服”落实,确保上级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装上阵、恢复生机。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将上级下发的惠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发放至辖区企业,做到“一企一策”。并且按照一对一联系的方式请辖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建立企业需求台账,提供订单式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让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五龙乡已为辖区内园区建设、非煤矿山、河道疏浚、建筑施工、砂石生产等15家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帮扶台账。 二是营造宽松市场环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落实惠企政策,主动上门服务,实施精准帮扶,构建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大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涉企纠纷和遗留问题仍不同程度困扰着企业发展,例如:涉及征占地补偿遗留问题、涉及山洪灾害水毁问题、涉及林地损占用补偿等方面时有发生。 三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要求基层干部以权责的界限理清政商关系边界,在法律的约束下,在职责的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既要杜绝因“近”而“粘”,也要杜绝为“清”而“疏”。开诚布公与企业打交道,理直气壮为企业发展铺设便道、加油鼓劲,多措...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总负责制,由“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股室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局班子每半年召开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局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每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文件、资料。 四、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五、坚持廉政公开制度,做到制度、收费项目、收费金额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办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听取各方面批评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人员进出及使用程序,防止人事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芦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芦人社发〔2017〕62 号)要求。现将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人社部门审批的标准,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无克扣、截留或随意变更工作人员的正常待遇和权利的情况,对已经调离的人员,及时停发其工资。未存在冒领工资和各类补贴、津贴行为。 二、严格执行日常请销假制度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经自查梳理,我单位无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认真调查核实,我单位无经鉴定达到国家规定病退条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核发工资: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
芦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顺应全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设立的服务机构,隶属于芦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拥有各类公务用车69辆,为全县机关远程公务、重要公务和应急公务等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服务中心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您的安全,我的责任;优质服务,一路同行”的服务理念,以“一流的车况、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为单位提供安全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务用车保障服务。 服务流程 电话预约(或传真)→订单确认→准备用车→用车服务→费用确认→开具收据→费用结算 预约方式 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服务热线:0835-6520078,中心将着重保障预约的车改单位公务用车服务,远程公务用车须提前半天预约,其他公务用车须提前两小时预约。 订单确认 服务中心将在派车前半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与用车单位确认订 单,订单确认生效后,如果用车单位要求取消订单,可在服务开始1小时前取消的不收任何费用,如果在距离服务开始的1小时(含l小时)内取消的,按半天租金的50%付费。 准备用车 公务用车联系生效后,请用车单位按公务用车联系单约定的有效时间准时到达约定地点,服务中心驾驶员将在订单开始时间前15分钟抵达用车单位约定用车出发地点。 用车服务 服务中心驾驶员按约定的服务需求为用车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用车人在服...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简绍斌 局 长 副组长:宋 萍 副局长 成 员:唐国强 会计 马礼杰 出纳 张华鹏 办公室工作人员 审计工作联络员:唐国强,联系电话:18095075690 特此通知。
一、大河村基本情况 大河村位于太平镇西北部,村活动中心距太平镇3公里,全村幅员面积42平方公里,大河村以东与胜利村接壤,以南与双石镇石凤村接壤,以西与宝兴县接壤,以北与祥和村、钟灵村、兴林村、大川镇接壤。辖区内有6个村民小组,新村聚居点一个。农户645户,人口2285人,党小组7个,党员70名,(其中村级活动中心一栋,新村聚居点一个,学校两所,电站5个,砂石场3家,有水厂两家),全村乡村主干道9.5公里(已全部损坏),通组公路17.5公里,全部于2014至2015年硬化完成。全村还有3个部分人员集中的小组未实现道路畅通。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043亩,林地1595亩(其中退耕还林3650亩),全村产业主要以造林,药材种植、茶叶种植、养殖、劳务输出等为主,在2014年至2015年两年间发展珍惜林木1423亩,药材920亩,茶叶2300多亩,高山生态蔬菜522亩,养羊合作社一个羊子120多只,还有部分农户发展散户养羊、养牛40多头、养鸡、养蜂、养猪等产业。 二、全村产业情况 全村成立了7家合作社。黑土溪白茶专业合作社、金台山养殖合作社、芦山县仁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芦山县仁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山县映山红蔬菜种植农场、诚信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睿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全村贫困户情况 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系我校网格化乡镇,我校联系贫困户共计7户。家庭情况如下: 陈友文...
(一)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权治本”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六权治本”工作,由简绍斌同志任组长,宋萍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六权治本”日常工作,由唐国强任办公室主任,张华鹏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抓落实。“六权治本”工作是我局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内容,各干部职工要给予重视,专人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职工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解决每一项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时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倒排时间,确保任务落实。 2.加强沟通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凡是本方案已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抓好落实。 3.严格把关抓落实。“六权治本”工作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形成的制度、机制、流程等成果,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合规性。
12月1日,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竹志明副局长带领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黄绍清、李丽副主任等一行到我县调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益伟参加座谈并介绍我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调研重点课题办公资产管理、公务用车改革情况等方面作详细汇报。 座谈会上调研人员一行对我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具体工作开展进一步互动沟通和交流。 会后,何益伟同志带领调研组一行到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现场观摩,深入了解我县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运行模式。 最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龙门乡灾后恢复重建及“4.20”地震纪念馆。
按照县统计局《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查漏补缺清单》件要求,我局对照清单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 一是成立芦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简绍斌同志任组长,唐国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主要负责人对统计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将统计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二、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机制体制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省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专项活动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加强统计工作业务宣传教育培训,对年度统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保统计工作的指示和有关法律法规,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列入全局职工重要学习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人员进出及使用程序,防止人事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芦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芦人社发〔2017〕62 号)要求。现将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人社部门审批的标准,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无克扣、截留或随意变更工作人员的正常待遇和权利的情况,对已经调离的人员,及时停发其工资。未存在冒领工资和各类补贴、津贴行为。 二、严格执行日常请销假制度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经自查梳理,我单位无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认真调查核实,我单位无经鉴定达到国家规定病退条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核发工资: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