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办发〔2022〕61号

    一图读懂《雅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雅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雅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进一步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为美丽河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936f4add8f471ac998355733fdfac372.html 2022-12-12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制度的通知 雅民发〔2023〕4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管护人员能力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雅安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25号)及《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雅府发〔2022〕34号)要求,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实施全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制度(以下简称养老护理两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实施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 从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 (一)补贴对象 享受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在我市各类养老机构(设施)从事管理或护理工作; 2.与养老机构(设施)签订了劳动(劳务)合同; 3.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无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无造成严重职业安全事故,按要求参加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岗位补贴制度所指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不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职业技能等级进行岗位补贴,分别为:养老护理员五级/ 初级工每人每月100元、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每人每月300元、 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每人每月500元、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每人每月700元、...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30a600c2af6e2a563390c9121674fcf7.html 2023-02-01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雅民办〔2023〕11号

    各县(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修订)《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2017〕第2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民发〔2021〕36号)文件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为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省民政厅依托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开发了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面向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开放使用。现将做好社会组织台账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责任 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将社会组织统计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作为“社会组织台账”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机构,负责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严肃性,加强对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协助同级统计执法部门查处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和不按规定填报或提交统计报表等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沟通协调,主动通报所辖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同级统计执法机构的统计执法工作,确保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执行。 二、填报方法 (一)社会组织填报方法 登录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s://www.sichuannpo.com/),在页面左侧菜单栏选择“台账数据填报”,在相应填报期次后点击“编辑”即可填报。填报过程中可...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80420201f565cafc16007c3615a1da16.html 2023-03-08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雅民发〔2023〕20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雅安市民政局将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 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及全市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及时通知所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填报年报年检材料,对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年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明确作出初审结论并加盖公章。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真实、准确、完整填报年报年检材料, 将符合要求的全部年报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初审后报送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将通过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报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于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度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均应提交纸质资料。未按规定提交纸质资料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未加盖年检年报印章的,均视同未按规定进行年报、参加年检。对不如实填报或未按...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379f263f6fc6baa9e23fa57f96f5cdcd.html 2023-03-08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雅府发〔2023〕8号

    《“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级支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级支持政策措施》已经五届市委常委会第50次会议、五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 灾后恢复重建市级支持政策措施 一、财政政策 (一)给予灾后恢复重建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通过融资贴息、资本金补助和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受灾县(区)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捐助资金,依据重建实施规划,依法依规统筹使用。 (二)加大资金争取。争取中央和省级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向灾区倾斜,统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债券资金争取和额度分配支持,在一般债券额度分配中,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受灾县(区)做好整体项目储备和包装工作,在符合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规定范围内,在专项债券额度安排上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二、税收政策 (三)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税收优惠。对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在2023年3月31日前受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50fad98bab305599ac9f22d48c5de93d.html 2023-03-07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雅安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雅办函〔202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将雅安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雅安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撒销雅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雅安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职责并入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的协调领导、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e1d349cc0d574b38c9fe2b4a174c6813.html 2023-02-24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考核情况的通报 雅办函〔202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2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全市35个政府网站,19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其中,名山区、天全县、雨城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网站排名靠前。 二、工作成效 (一)便民功能不断强化。多家单位网站通过图表图解、音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让政策易知易懂。市本级门户网站开设“长者专区”,持续优化完善无障碍浏览模式,有效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获取政府网站信息的需求。 (二)互动交流不断增强。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对简单常见问题,66%以上单位能在1个工作日内对咨询问题作出答复。全年“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办结率100%。 (三)持续开展新媒体整治。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全年关停注销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129个。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特色优质政务新媒体试点示范申报和培育工作,各单位积极打造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 三、存在问题 (一)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错别字问题仍...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6862ed092d6c638fb928ed5ed42cbcab.html 2023-02-17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深耕善治“九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雅民发〔2023〕37号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雅安市“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深耕善治“九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深耕善治“九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深耕善治“十项行动”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各类民生服务,助推全市城乡基层治理向“深耕善治”转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系列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参与、优势互补、协同共治,深入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深耕善治“九项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助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到2023 年底,“九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力量有效壮大,党组织领导下的“五社联动”机制初步建立,“五社联动”参与民生服务场景不断涌现,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到“十四五”末,“九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五社联动”机制在我市城乡基层成熟运行,社会...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6755c3d6b50e57d37826edb16df067ef.html 2023-04-14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雅办规〔2022〕2号

    关于《雅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雅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雅安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并已投入使用的民用建筑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白蚁防治、安全鉴定、维修加固、危险治理、应急处置以及装修、改造管理等安全管理活动。 房屋消防安全以及电梯、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宗教团体房屋、军队房屋、文物建筑以及历史建筑的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或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属国有或者集体所...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0fd5bd9025c7557b97f4848fd59bb234.html 2022-11-04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雅办发〔2022〕55号

    《雅安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雅安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雅安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推动川渝两省市《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一)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雅安市税务局) (二)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雅安市税务局) (三)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行业企业增值税存量留抵...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3664d225b80709ac6f0c7f123ecf87d1.html 2022-10-08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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