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竞争﹝202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经营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二、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一)虚构购进成本的;(二)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三)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四)虚构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三、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散布涨价信息。(一)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二)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三)散布言论,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四)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四、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一)生产防疫用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www.yaan.gov.cn/xinwen/show/9829b004-1eba-448a-8d90-ae74cac08b60.html 2020-02-02

  • 政务信息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来荥督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场应急保供等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来荥督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场应急保供等工作 1月3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到我县,督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等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树泉、市商务局副局长王颀、副县长晋兆平等陪同。督导组先后实地到鸽子花大酒店、云海快捷酒店、吉选超市和综合贸易市场等场所,察看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了我县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等内容,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田兆龙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做好湖北籍及重点疫区来荥人员的排查和管控,防止疫情输入。二是要统筹做好米、面、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全面掌握市场供销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并积极协调和畅通物资采购渠道,保障群众的“菜篮子”供应稳定。三是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企业复产复工、脱贫攻坚等其他各项工作。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xinwen/show/1ba50243-fb50-484d-bf74-d9b8247d0ecb.html 2020-02-03

  • 政务信息 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覃建生到乌斯河镇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覃建生到乌斯河镇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月4日,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覃建生到乌斯河镇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实地走访疫情检测点和听取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后,覃建生要求,一要落实卡点防控责任,协调公安、医院等部门联防联控,认真做好过往车辆和人员的监测,切实做到逐车、逐人检查,做好重点人群信息登记和处置工作,守住汉源南大门“入口关”。二要开展跨区域防控,加强与甘洛县信息沟通,实现信息互享,科学统筹两个市(州)边界布控资源。三要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全面彻底摸排返乡人员,认真做好重点人员居家观察、盯防、回访工作,精准掌握隔离观察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切实掌握防控工作主动权。四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打油诗、顺口溜,流动宣传车,组织党员先锋劝导队等方式,让防控思想入脑入心,全面营造浓厚的防控氛围。

    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xinwen/show/13048fcb-740a-46a0-959f-87b748b52180.html 2020-02-06

  • 政务信息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带队赴汉源县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带队赴汉源县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3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兆龙带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树泉、市商务局副局长王颀一行赴汉源县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实地督导检查东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田兆龙强调,县市场监管局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充分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二是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全市最重要的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战“疫”,联防联控,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三是要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商超、粮油市场、药店、餐饮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野生动物非法买卖行为,督促做好农贸市场内清洁消毒,严格落实餐饮工作人员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疫用品及粮油等民生物资的明码标价和价格稳控措施。(汉源局供稿 审签领导:白仑 信息员:黄奋强)

    汉源县市场监管局 https://scjgj.yaan.gov.cn/xinwen/show/65b997d7-ba47-4066-a1ff-4214bda9d7b4.html 2020-01-31

  • 政务信息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勤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1号)、《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川教函〔2020〕38 号)、《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学前主要工作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原则要求,切实做好高校后勤保障和校园防疫工作,确保“六个到位”。(一)环境消毒到位认真落实《四川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要求,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楼、教学楼、行政办公区、图书馆、公共卫生间、会议室、电梯间、交通车内外、垃圾存放点等各类公共场所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通风消毒。特别要加强对公共卫生间、垃圾站(桶)、果屑箱等易滋生病媒生物的重点部位的环境整治和消毒处置。(二)防护物资到位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的体温检测、医用防护口罩、消杀剂(用具)等药品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优先保障食堂、学生公寓和教室等场所疫情防控所需。(三...

    省教育厅 https://jyj.yaan.gov.cn/xinwen/show/6939529c-6f8e-4016-a282-55d9f26d09b0.html 2020-02-11

  • 政务信息 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治药械储备和监管工作会

    1月23日,雅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治药械储备和监管工作会,对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形势进行了通报,并结合“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对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农贸市场、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等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二是紧盯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将雨城区、名山区划分为东城、西城、河北、姚桥等6个片区,组成6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监督检查。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引导到位。确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放《关于加强武汉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督促倡导其自觉维护疫情防控产品价格稳定。(综合科供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yaan.gov.cn/xinwen/show/aa1306ff-623a-474c-b34f-604aaa0f6a7b.html 2020-01-24

  • 政务信息 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汉源县市场监管局上下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取消休假、迅速动员,发挥职能优势,整合执法资源,全面防控,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迅速动员部署。多次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队为成员的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以“发点球”的形式对近期10项防控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全面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股室主动抓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教育。联合县卫健局、公安局、文体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在汉源县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的通告》《关于暂停茶楼等人群聚集场所营业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维护粮油等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等公告,并通过实地张贴、QQ群、微信群、抖音、微信公众号、大美汉源融媒体中心、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广泛宣教,增强群众的法律、防控意识。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张贴各类资料1000余份,通过各类平台发布公告、“消费提醒”“温馨提示”等信息100余条次。全面压...

    汉源县市场监管局 https://scjgj.yaan.gov.cn/xinwen/show/6754bdf5-0f4c-4899-9e09-63b9576d828f.html 2020-01-29

  • 政务信息 雅安市教育基金会支援雅安教育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的募捐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来,雅安市教育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众志成城、全力奋战,打响了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防控的工作局面。疫情来势汹汹,我们必须团结一心。雅安市教育系统当前的重中之重就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Ⅰ级响应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更严的措施、更强的担当、更大的作为投入到这场战役中。我会积极响应雅安市教育局“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号召,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的要求,在雅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我会作为雅安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捐资捐物的公益接收单位,公开向社会募集善款和物资,支持雅安市教育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全市学校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的物资准备,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雅安市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是四川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4A级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社会组织,以尊师重教、奖教助学、发展教育为宗旨。为确保本次募捐工作合法合规,我会已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对本次募捐活动进行了备案,备案号码为:53510000669586461MA20001...

    雅安市教育基金会 https://jyj.yaan.gov.cn/xinwen/show/a32824cd-6338-45f6-852f-6c926c78426d.html 2020-02-07

  • 政务信息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医保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医保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医保局对药品经营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一是加强宣传,防感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药品经营企业发放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的温馨提示和消毒指南,提醒业主和消费者自觉遵守,预防感染。二是加强督查,防聚集。对人员比较集中的理发店、美容店加强巡查,动员立即停止营业,截至目前,抽查理发店34家,美容院8家,其他经营户15家,已立即关闭2家正在营业的理发店。三是加强防控物资采购,防扩散。深入批发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要求企业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发动资源组织防控物资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采购防控物资,保障防控物资充足。四是加强案件查处,防伪劣。严格控制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用品价格,特别是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板蓝根颗粒等防控药品,严防趁机涨价、哄抬物价的行为发生,严密把控市场动向,发现有假劣口罩,立即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我县药品经营企业25家次,医疗机构2家,荥经县药品经营市场秩序良好,没有出现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现象,口罩、电子测温仪、消毒产品非常奇缺。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3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物资紧缺,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鼓励商家积极补充货源,保障供应,同时加强价格监管,严防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审签领导:王家林  信息员:高静宜)

    荥经县市场监管局 https://scjgj.yaan.gov.cn/xinwen/show/9ec16e29-8d40-4ad8-ae1b-7639bcedf04c.html 2020-02-01

  • 政务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竞争﹝202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经营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二、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  (一)虚构购进成本的;  (二)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  (三)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  (四)虚构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三、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散布涨价信息。  (一)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二)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三)散布言论,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四)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四、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scjgj.yaan.gov.cn/xinwen/show/8a39c24d-45d7-4455-83c7-d0085aeb333b.html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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